各基层综合执法中队、相关业务股室、第三方承检机构: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山西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保安、守底、创标、提质”工作总思路,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在监管中的“千里眼”作用,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助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市监发〔2024〕70号)和市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制定了《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做好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市监发〔2024〕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柳林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坚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原则;坚持问题为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优化三级抽检分工,减少重复抽检;强化检管结合,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千里眼”作用,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抽检任务
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任务1015批次(含校园专项),其中普通食品290批次,农产品522批次,“你点我检”43批次,2025年春节、元旦专项16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坚持不与国抽、省抽、市抽重复的前提下,覆盖全县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一)抽检品种及项目;按照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辖区食品抽检。重点对当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以及当地“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检验项目参照国抽细则和省、市局要求。
(二)抽检区域、环节、场所:抽检场所、区域为全县所有生产、流通、经营各环节,重点对当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
(三)抽检对象:坚持不与国抽、省抽、市抽重复的前提下,覆盖全县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重点对辖区内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三小”食品抽检,重点对当地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小型农贸市场等开展抽检。
(四)抽检时间及频次:时间从2024年6月到2025年5月均衡开展抽检。根据我县"三小"和餐饮单位数量、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样频次和批次开展抽检;对食用农产品应每月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等问题为重点,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隐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等重点区域环节,配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校园食堂实施抽检;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继续落实“十大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抽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必检、可选项目要求组织监督抽检。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对抽检发现高风险的,应当及时报告并快速处置。
(二)落实三级分工。坚决杜绝重复抽检,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分工,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
检验项目原则上按照国抽细则开展检测,如有减项需专家组提出审定意见通过市局报省局。
(三)深化检管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按“时、度、效”原则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同时加强敏感信息公布的审核把关。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现场监督检查取证和溯源信息填报工作,食用农产品抽检可结合季节供应特点、我县食用习惯适当增加品种项目,报省局同意后实施。
(四)提升处置效能。各基层执法中队按照“五个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工作的监督。处置结果经本单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填报国抽信息系统;原则上每件次核查处置任务周期为60日;按照“谁处置、谁公布”的原则及时公布核查处置结果。
(五)加强预警交流。抽检股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风险解析,制作短视频、抖音等,开展第三方常态性风险交流。加强“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活动,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食品抽检活动,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合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对抽检发现严重风险的按照有关要求,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续报、终报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间和部门上下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地区做好预警预防工作,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
(六)强化结果运用。加强食品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不合格信息。县局对抽检股食品抽检数据质量要100%的进行审查,并将审核数据于次月8日前报市局汇总;深入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坚决制止食品浪费行为,拓宽食品合格备样处置渠道,推动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实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安全有效。
(七)加强机构管理。县局要加强对承担本级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考核管理,组织对承检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过承检机构自我声明与承诺、合同管理、日常管理、现场检查、盲样检测、留样复验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样品信息、检验数据信息、文书填写情况、工作纪律等,确保抽检工作质量。
(八)严肃工作纪律。市场监管部门、承检机构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品,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抽检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附件:
1.2024年柳林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
2.2025年1-5月柳林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含春节、元旦专项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