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3年第9次常务会议,会议就贺昌双塔等12个社区区域划分、县政府党组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公租房配建费、山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质量鉴定和“三通一平”费用、2023年“煤改气”实施计划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各副县长参加了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柳林镇关于规范贺昌双塔等12个社区区域划分的情况报告,会议强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调整工作,对优化城区社区布局、提升公共服务、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具有积极作用。会议议定:1.柳林镇牵头,组织、民政、人社部门配合,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在充分借鉴学习其他县市先进经验基础上,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历史文化认同、未来发展空间、便于服务管理等因素,科学划定各社区的四至范围。2.社区名称的命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充分尊重历史、尊重传统、尊重习俗以及群众感情因素等,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富有正能量。社区名称要简洁大方,原则上保留贺昌社区、青龙社区等名称,确保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3.此项工作按照有关程序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研究讨论。

会议原则同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政府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要求:1.政府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督促指导,及时调度检点,切实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行业部门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2.县政府党组成员、审批部门要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专员”理念,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压实责任链条、细化整改措施、抓好制度建设、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申请公租房配建费的情况报告,明确县财政、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议定:1.住建局牵头,加大执法检查,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公租房配建费的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必须缴纳5%配建面积或等价费用,确保足额收缴,专款专用。2.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切实利用好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原则同意将2020年以来收缴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资金共计2702.92万元专项用于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县财政局加强资金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如期建成投用。

会议指出,针对山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宏盛新城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根据2020年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由住建局组织对没收的违法建筑和其他设施进行质量鉴定,并对项目在拆迁和沟道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费用进行评估,土地挂牌成交后,在出让收益中支付。同时指出,该公司已于2022年按土地挂牌价如数上缴县财政,且宏盛新城项目已建成,县住建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对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质量安全性鉴定,并完成对拆迁、边坡支护、沟道治理等“三通一平”费用评估工作,鉴定费和“三通一平”费用两项共计6204.46万元。会议原则同意将相关费用予以支付,县财政局要尽快调整预算,将该费用纳入今年预算支出,并按照“三重一大”程序,报告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研究。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2023年“煤改气”实施计划的情况报告,指出“煤改气”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落实“双碳”政策、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举措,更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有力保障。会议议定:1.住建局牵头,要摸清底数,综合考虑集中供热、煤改电实施情况,科学确定煤改气区域;根据财力情况提出年度计划,分步实施,避免重复投资。2.要厘清“煤改气”工作事权,住建局负责编制规划,同时组织相关部门、涉及乡镇验收并申请补贴,运营商负责全部管网建设,坚持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全力打造平安工程、样板工程、廉政工程。3.原则同意2023年“煤改气”实施计划,根据县情实际,新增“煤改气”庄上镇双枣圪垯村、后元庄村、陈家湾镇贺家社村、闫家湾行政村龙门塔自然村等4个村,暂缓实施王家沟乡南洼村。4.明确“煤改气”项目由住建局牵头办理手续,统一打包实施,同时要保障全年气源和气量稳定,政府按政策给予运营商采暖设备补贴,居民用气个人补贴部分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付。5.县财政局调整预算600万元专项用于“煤改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