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撤销东街等5个社区和对贺昌等5个行政村实施村改居的请示》(柳镇政报〔2022〕95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村改社区条件和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民发〔2022〕45号)《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办发〔2022〕46号)精神,经县政府2023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贺昌村民委员会、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中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贺昌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贺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贺昌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838户44409人(原东街社区5026户11439人、原中街社区2498户5757人、原西街社区7635户18587人),常住人口18849户52831人(原东街社区2512户7788人、原中街社区1488户4615人、原西街社区5463户16937人)。
二、同意撤销锄沟村民委员会、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锄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锄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锄沟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63户5112人(原城南社区286户650人),常住人口6836户23875人。
三、同意撤销青龙村民委员会、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青龙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265户6415人(原城东社区855户2171人 ),常住人口10811户32041人。
四、同意撤销庙湾村民委员会,设立庙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庙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庙湾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1.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59户1836人,常住人口3458户12939人。
五、同意撤销毛家庄村民委员会,设立毛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毛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毛家庄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2.2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为653户2032人,常住人口4403户13317人。
柳林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县“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理顺关系,平稳有序的推进柳林镇村改居工作。
特此批复。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