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撤销东街等5个社区和对贺昌等5个行政村实施村改的请示》(柳镇政报202295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村改社区条件和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民发〔202245号)《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办发〔202246号)精神经县政府2023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贺昌村民委员会、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中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贺昌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贺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贺昌村民委员会区面积7.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83844409原东街社区502611439人、原中街社区24985757人、原西街社区763518587,常住人口1884952831原东街社区25127788人、原中街社区14884615人、原西街社区546316937

二、同意撤销锄沟村民委员会、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锄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锄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锄沟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635112人(原城南社区286650人),常住人口683623875人。

三、同意撤销青龙村民委员会、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青龙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2656415原城东社区8552171人 ,常住人口1081132041人。

四、同意撤销庙湾村民委员会,设立庙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庙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庙湾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1.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591836人,常住人口345812939

五、同意撤销毛家庄村民委员会,设立毛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管辖范围并入毛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原毛家庄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2.2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为6532032人,常住人口440313317人。

柳林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县“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理顺关系,平稳有序的推进柳林镇村改居工作

特此批复。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11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