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矿业用地管理机制合作协议》精神和《山西省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指导意见》要求,《柳林县矿业用地整合利用调整方案》和5个矿山企业《矿业用地整合利用调整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分别对建设区和复垦区进行了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同时按要求编制了5个项目区实施方案和4复垦区的土地复垦设计报告。基本情况如下:

  1. 原方案涉及23个煤矿,其中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柳林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柳林鑫飞贺昌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4个矿项目建设区和复垦区进行调整山西柳林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仅对建设区进行局部调整

  2. 方案调整后,全县23个项目区申请规划用地总面积231.0769公顷,包括存量建设用地128.725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02.351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6.6863公顷含耕地8.72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55.6652公顷。

  3. 全县关闭煤矿、废弃工矿建设用地废弃村庄可复垦整理土地面积106.4647公顷,其中拟复垦旱地19.6055公顷,林地82.5712公顷,田坎0.8023公顷,农村道路3.4857公顷

  4. 方案调整后全县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需要复垦利用周转指标102.3515公顷。

现将《柳林县矿业用地整合利用调整方案》呈上,请予审查。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22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