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矿业用地管理机制合作协议》精神和《山西省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指导意见》要求,《柳林县矿业用地整合利用调整方案》和5个矿山企业《矿业用地整合利用调整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分别对建设区和复垦区进行了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同时按要求编制了5个项目区的实施方案和4个复垦区的土地复垦设计报告。基本情况如下:
原方案涉及23个煤矿,其中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柳林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柳林鑫飞贺昌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4个矿项目建设区和复垦区进行调整,山西柳林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仅对建设区进行局部调整。
方案调整后,全县23个项目区申请规划用地总面积231.0769公顷,包括存量建设用地128.725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02.351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6.6863公顷(含耕地8.72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55.6652公顷。
全县关闭煤矿、废弃工矿建设用地、废弃村庄可复垦整理土地面积106.4647公顷,其中拟复垦旱地19.6055公顷,林地82.5712公顷,田坎0.8023公顷,农村道路3.4857公顷。
方案调整后全县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需要复垦利用周转指标102.3515公顷。
现将《柳林县矿业用地整合利用调整方案》呈上,请予审查。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