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函〔2023〕78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202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和“十四五”节能工作中期评估的自查报告
吕梁市节约能源领导工作组办公室:
“十四五”以来,我县认真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部门间联动协作,较好完成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为确保实现“十四五”能耗“双控”总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2021—2022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
“十四五”期间,吕梁市给我县下达的节能指标任务为:能耗强度下降16%。截至2022年底下降8.56%,其中2021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3.8%,实际下降3.93%;2022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3.3%,实际下降4.63%。
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有效落实能耗“双控”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燕明星县长任组长、张耀东副县长任副组长,能源、工信、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机关事务、住建、交通、统计、环保、科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县节约能源领导组。制定了《柳林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节能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印发了《柳林县2021年能耗双控攻坚调控实施方案和柳林县能耗双控“五个一”工作机制》(柳政办发〔2021〕57号)和《柳林县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年)》(柳办发〔2022〕50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有力推动能耗双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源头管控,严控能耗增长
一是制定实施差别化分类节能审查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2号)和《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能源规〔2023〕3号)及《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两高”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1〕495号)等文件精神,实施差别化的分类节能审查政策。对部分存量规模较大的传统低端高耗能行业项目,暂停节能审查;对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和提升产业链水平要求的高耗能项目,按照政策要求全面提升节能审查标准,并将新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与县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挂钩,遏制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二是控制传统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焦炭、电解铝等行业新增产能,提高高质量发展导向、新型产业新建项目准入标准。
(三)淘汰落后产能,削减能耗存量
按照政策要求,引导柳林县福龙焦化有限公司4.3米炉型、山西柳林电力公司10万千瓦煤电机组淘汰关停。
(四)推动技术改进,实现源头降耗
2021年以来,引导全县重点用能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1#锅炉全负荷SNCR脱硝能力优化提升改造、石灰石制粉系统改造,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吕梁长输供热改造,山西柳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建筑物加装光伏发电改造,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窑炉等多项节能技术改造,森泽煤铝公司余热余压的改造、热电云技术的应用,兴无、寨崖底、金家庄、碾焉煤矿的低浓瓦斯的开发利用,煤矿的绿色开采等。推动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全县平均火力发电煤耗较2020年下降20克左右标准煤/千瓦时。
(五)加大淘汰力度,提升机电能效
2021-2022年,我县根据工信部发布的Ⅰ、Ⅱ、Ⅲ、Ⅳ批淘汰目录,加大重点用能企业落后机电设备的淘汰力度,共淘汰各类机电设备867余台。
(六)紧盯重点领域,全面节能降耗
工业领域: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对全县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阶梯电价执行情况、数据中心能效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全县28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岗位及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情况、单位产品能耗、机电设备台账、能源利用状况、能源计量台账、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节能规划和节能计划等进行日常监管。2021年-2022年共监察企业35人次,共发现问题112条,全部实现闭环整改销号。
建筑领域:2021年,我县城镇老旧小区计划改造4个小区,项目包含柳林县园丁小区2#楼、建行家属院、地税局家属院,总投资190万元。电业局家属院片区单独立项,总投资80余万元,改造内容包括消防设施、道路硬化、亮化、绿化、雨污分流、监控设备等,现已全部改造完成。
2022年,我县将交通局家属院、园丁小区A组团2#住宅楼、柳林镇人民政府家属院等3个小区列为2022年度城镇老旧改造计划。主要对小区供热、供水、供气、雨污分流、道路硬化和外墙保温等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现已全部完工,其中交通局家属院、园丁小区A组团2#住宅楼在改造工作中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
交通领域: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业节能工作,2022年全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共有3043辆,较2020年增加17.76%。2022年,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00%,2022年新能源车有153辆,较2020年增加了30.77%。2022年铁路货运量950万吨,较2020年增加了7.9%。积极鼓励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既方便了群众,又达到了节能目的。
公共机构领域:2021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2%;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3%。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91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较2020年下降了2.13%;人均综合能耗292.866千克标准煤/人,较2020年下降了15.21%。2022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5%。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451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较2021年下降了2.24%;人均综合能耗283.9097千克标准煤/人,较2021年下降了3.06%。
到2021年底全县5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2年底,全县8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2年,新增节约型机关7家。完成了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评估工作,有效地遏制机关单位用能浪费现象,促使公务行为更加规范,政府运行成本明显降低。
(七)加强重点监管,实现精准控耗
一是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将年度节能目标分解到68户规上企业。二是加强节能监察,对全县规上企业能耗、产品产量、产值、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等逐户提前预测预判,发现问题及早防控,确保能耗统计数据准确、客观、全面,杜绝虚报能耗、漏报产值的现象。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超耗能企业严格实行预警制度,对超限额企业实行停产整动、差别电价等措施,对未经市场准入的企业,采取停电断电措施,责令其关停。四是加快推进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建设,28户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全年工作考核中,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八)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节约意识
以座谈会和知识竞赛的形式,大力开展节能培训,调动各方节能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事业单位节能意识,为节能双控工作的具体落实提供了思想基础。同时,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各部门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发放节能小产品、悬挂巨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知识,增强了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能耗基数低与高能耗产业结构双重压力
我县万元GDP能耗基数较低,节能潜力难以挖掘。受一煤独大影响,我县客观上形成以能源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高耗能特征明显,新型高科技产业几乎为零,节能面临巨大的结构性压力。
(二)部分行业企业能源利用水平不高
我县近些年来,能耗“双控”目标虽然完成,但还存在部分行业能源利用水平偏低、部分企业用能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总体上看,我县煤矿开采、洗选煤企业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氧化铝、火力发电、水泥总体达到国家限额标准,但距离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
(三)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未能落实
部分企业节能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企业对高效能发展的信心不足,导致能源利用效率停滞不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能耗“双控”是国家战略,是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新形势要求的重要手段,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高度政治站位、行动自觉,综合施策,确保市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一)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战略新兴高科技产业,下大力气推进传统产业战略性转型升级,促进可再生能源、先进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做大能耗“双控”分母。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协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主动退出能耗高、附加值低的部分行业产业,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深入挖掘节能潜力,着力削减能耗存量,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施策”的原则,强化节能审查约束,引导能耗指标要素向经济效益好,附加值高的项目流动,倒逼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将能耗“双控”分子控制在合理水平。常规化开展节能监察、严肃查处用能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多措并举提高全县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落实国家正在制定的“双碳”行动方案,着力调控好煤炭资源的消费比重。
(四)进一步加强用能预算管理
对重点用能企业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实现用能主体间差异化资源要素配置。
(五)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
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定期发布能耗“双控”形势监测预警,加强监测预测和分析研判。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强化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倒逼重点用能企业重视节能工作。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