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四好公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路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因人事变动,现将“吕梁市县乡公路改造管理处柳林管理部”组成人员调整如下:项目法人代表由县交通局局长刘海洪兼任,项目负责人由县交通局副局长张尔卫兼任,财务会计由县交通局财务负责人邓永芳兼任。管理部在吕梁市县乡公路改造管理处和柳林县公路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工程管理及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