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和应对能力,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的意见》(吕政办函〔20234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柳林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主任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利民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付东伟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副主任孟利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贾四勇担任,中心日常工作由常务副主任主持。

二、主要职责

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实体化运行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以及消防工作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运行模式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实行“一二三”机制:一是每月通报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二是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举措;三是每三个月组织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全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