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函〔2025〕5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柳林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及实施、考核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柳林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燕明星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耀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高艳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世平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王建云 县能源局局长
孔 尧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建峰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海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东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海斌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谢奋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探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隼 县电力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和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申报、实施等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组织提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建设运营、财政奖励、土地供应、建设场所、交通标志、金融服务、电力供给等方面措施;组织开展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与培育研究,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配合县财政局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协调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研究制定充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县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补贴资金政策;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协调落实;负责与市财政局联系,协调好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的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创新投入方式,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指导各乡镇优先安排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的土地供应。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推进交通综合服务站、农村客货运场站、农村物流节点、公交客运停车场等场所及旅游路、产业路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柳林县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实施方案,在交通领域开展推广应用。
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推进全县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柳林电力公司:负责做好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做好供电服务,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捷服务;配合做好省、市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入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工作专班或协调机构,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