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函〔2025〕26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38宗地块
规划指标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提交的38宗地块规划指标,符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8号)文件“急用先编先批”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山西省柳林县孟门铁路专用线等建设项目涉及的38宗地块的用地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你单位要严格执行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距、间距等控制要求,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指标管理。
三、规划一经批复,地块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不得随意变更,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38宗地块规划指标一览表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