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函〔2025〕26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抗震救灾、
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理顺应急管理体系,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调整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各副县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人武部、网信办、政府办、公安局、发改局、教体局、工信和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公路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林监管支局、气象局、红十字会、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地电柳林分公司、移动柳林分公司、联通柳林分公司、电信柳林分公司、武警柳林中队、融媒体中心等有关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根据应急需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可抽调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县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县应急管理政策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与吕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指挥机构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专项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
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 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府办、人武部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人武部、住建局、卫健局、教体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公安局、民政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柳林中队及各乡镇等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县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救灾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期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和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全县抗震救灾等工作。
(三)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人武部、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柳林中队及各乡镇等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森林火灾防范预警和治理工作,制定森林防灭火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共同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火灾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防灭火信息,指导各乡镇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涉及防范方面工作由林业局牵头负责,救援方面工作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重大事项研判协调由两部门共同落实。
(四)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府办、人武部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宣传部、人武部、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柳林中队及各乡镇等单位。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县关于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洪水防御、旱灾抗御工作,制定防汛抗旱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管河流洪水应急调度方案;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共同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防汛抗旱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防汛抗旱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防汛抗旱信息,指导各乡镇防汛抗旱应对等工作。涉及防范方面工作由水利局牵头负责,救援方面工作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重大事项研判协调由两部门共同落实。
(五)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府办、人武部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人武部、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气象局、武警柳林中队及各乡镇等单位。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县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地质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共同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我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地质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指导乡镇地质灾害应对等工作。涉及防范方面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救援方面工作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重大事项研判协调由两部门共同落实。
二、工作机制
(一)会商研判机制。各指挥部要定期分析研判灾害风险形势,部署重点工作;汛期、森林防火期等关键时段加密会商,及时通报预警信息。
(二)联动处置机制。灾害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统筹调动成员单位力量,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原则开展抢险救援,确保指令畅通、行动高效。
(三)督查问责机制。各指挥部定期对成员单位和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结果进行专题通报,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指挥部要明确工作职责清单,总指挥为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提升应急能力。各指挥部要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针对性开展实战化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抢险处置能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指挥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上下联动、协同应对。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