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函〔202613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源头治理的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和《2026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吕治超办发〔20261)文件要求,经县治超部门、各乡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审定83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予公示,202561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柳政办函〔202519号)同时废止。

附件:柳林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名单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