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柳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0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林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4022502)。
1.完善制度主动公开。一年来,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镇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柳林镇信息公开指南》《柳林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柳林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林镇信息公开核制度》《柳林镇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目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按照政策依申请公开。全年编制新增目录8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2条,及时更新了更新了《柳林镇机构职能》等信息,使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2020年更新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能、乡镇内设机构各1条,依法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2个。全年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4.科学管理平台建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便民服务站均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了公开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及相关宣传手册供群众查阅,有效扩大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审查监督服务保障。充分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的综合服务服务站和各村“大广场、小喇叭”及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知识、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公开,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建立了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工作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了公开属性,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政府文件解读质量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加强镇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4.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柳林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