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之说。柳林民间禁忌代有流传。有的具有养生道理,有的具有迷信色彩,有的令人莫名其妙。随着社会的变革和科学的普及,民间禁忌愈来愈少,有的禁忌只在山乡僻壤或老年人中保留。
城乡人为避伤情忌言“死”。老年人逝去称“老了”,称“失迹”;壮年人归天称“殁啦”;小孩亡命称“撂了”。
乡人忌言毒物,以别名代之。如称虎为“山大王”,豹为“二大王”,称狼为“怕怕”,蝎子为“扛锄的”、“咬人的”。称老鼠为“旮旯家”。
修造建筑和理发剃头张王李赵四姓忌三、九月,其余姓氏忌六、腊月。外甥忌在舅家理发。
正月初七忌出门,初八忌回家。十三日为“杨公忌”,主“百事无成”。十四日为“当月忌"。已出嫁的闺女忌在娘家过年、节;不在娘家生孩子。产妇居室不满月忌生人。本运年者忌见死、丧、孝服。晚辈忌呼长者名,起名不“犯”长辈字讳。嫁娶队伍忌走桥下,忌钻洞,忌遇穿白戴孝者。孩子吃饭忌中途调换碗筷。枕头忌缝单只。平年忌缝寿衣、忌做寿木(一般取用闰年)。停尸室内及门口忌鸡鸣、犬吠、大声喧闹。出殡棺柩忌碰门框。南山及沿川送礼食品忌双数,北山则忌单件。
借用别人煎药锅、拔火罐,用毕忌还(待主人自取)。火炉、火堆中忌烧扫帚、谷草、污秽物。撒尿忌向太阳。
站在屋内忌朝门外泼水。招待医生、风水先生(阴阳生)忌吃拉面。
吃饭忌敲碗碟。取名忌用“夏"字。如春元、秋花、冬生等名字屡见不鲜,唯不见夏元、夏花、与“夏”有关的名字,以避免与“下”谐音。
家中有人外出,当日忌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