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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柳林镇幼儿园无故拖欠工资问题的投诉
  • 来信时间:2025-07-26
  • 答复单位:教体局
  • 答复时间:2025-07-29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来信反映后,柳林镇中心校立即成立了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担任幼儿园应当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依据该要求,柳林镇中心幼儿园于2025年7月4日组织该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进行了专项整顿谈话,要求相关教师尽快考取教师资格证,实现持证上岗。经核查,上述相关教师于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入职该幼儿园,双方签订了《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该合同明确约定:其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1500元加绩效200元,合计1700元,之后根据教师在岗每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该园所有教师的工资及绩效均按月通过工资卡形式准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该园所有教师工资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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