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6年省、市、县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全方位推动全年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好县委、县政府赋予我局的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和规范能源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针对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全市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和服务于政策规定的有效实施、能源革命的有序推进、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规范行业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持续深化能源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三定”方案规定履行能源管理职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加大行政检查力度,保 障县委、县政府能源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扎实推动企业落实主 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建设、生产、运行能力的持续提升,为推 动全县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煤矿信息化建设要求 (DB14/T1728-2018)》《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四、检查内容

(一)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检查;

(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检查;

(三)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公告动态的行政检查,煤矿智能化建设的行政检查;

(四)生产环节煤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五)对煤炭洗选企业落实标准化管理规范情况的行政检查;

(六)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七)对电力企业保供工作的行政检查;

(八)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情况、执行电力调度、交易 规则情况的行政检查;电网调度机构保障全省电力电量综合平衡情况的行政检查;电力调度、交易等市场运营机构执行电力交易规则情况的行政检查;

(九)对煤层气开发和生产项目、油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行政检查;

(十)对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十一)电力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十二)风电光伏项目、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十三)对用户“获得电力”服务的行政检查;

(十四)能源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保护情况的检查;

(十五)根据工作职能、监管事项、交办安排等需要开展的其它检查。

五、检查方式

按照比例抽查、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形式,结合“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专项监管”“日常监管”等基本手段开展全年行政检查。未列入本行政检查计划的事项由相关科室依法依规组织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机关各有关股室要站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高度,对每次行政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认真开展好各项行政检查,并做好检查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

(二)统筹安排,寓管于服。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到合并检查事项、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减轻企业负担,将可以合并为一次性开展检查的事项合并开展,力争对相关事项一次查全、查透。

(三)严格执法,规范流程。要规范检查流程,严格检查、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印制的文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的工作机制,促进检查、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责任制度。适时督促相关股室按照行政检查计划开展检查,及时收集相关科室检查资料,确保全年检查任务按时完成。

柳林县能源局

202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