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营商办发〔20231

柳林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柳林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815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及《吕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吕营商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县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为出发点,以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文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为主线,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加快全领域推进深层次转型,加快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硬核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努力实现办事情有“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搞项目有“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的优质 服务,做前期有“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便捷便利,跑手续有7 ×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对未来有“新官理旧账”的稳定预期。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力争到“十四五”末,柳林县营商环境水平跻身全市前列,各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制度创新成果,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全县市场主体数量由“十三五”末的2.1万户增长到4.2万户,实现市场主体倍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实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面前“人人平等”。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依法制止各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畅通政策制度设计、执行、反馈沟通渠道,发现、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规范政策制定程序,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等方面的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3.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持续建设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开通中小投资者涉诉绿色通道,健全由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律师、商会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效率。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4.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切实杜绝随意性、选择性执法现象,统筹做好执法监管和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

5.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行业特殊地位违规强制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6.开展极简审批行动。审批、勘验、评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无勘验、无评审。公布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清理取消一批变相审批,进一步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探索实行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体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7.提升市场准入和退出便利度。企业开办注册登记、印章刻制、申领税控设备、社保医保开户、公积金开户、银行预约开户6个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企业开办全流程4小时内办结,0本。落实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对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公示期由45天缩短为20天。推广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多业一证”审批模式,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8.优化勘验评审方式。特殊自然灾害时期,对确需专家评审 的环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评价类事项,组织专家采取“线上会议”形式开展技术性审查。对确需现场勘查的审批事项,申请人提交承诺书后,审批服务部门借助信息手段,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上传图片、视频,替代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减少审批过程中接触和跑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9.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打造“无证明”城市。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0.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聚焦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和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 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推出的22“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探索更多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1.健全“好差评”体系。完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实行线下实体大厅、服务窗口和线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覆盖。在政务大厅及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对不满意评价建立回访督办机制。倒逼各乡镇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2.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建立转办督办机制,提高部门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质量。设置市场主体投诉专题板块,常态化受理归集交办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问题。拓展热线主动服务功能,针对性的对市场主体推送政务信息和政策解读服务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3.推进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在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质资格证件互认互通。牵头单位:县

财政局、县政府研究中心、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4.优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服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全面清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则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阳光透明。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规范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缴退。建立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运用电子监管系统在线监管,开展大数据分析预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政府采购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5.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培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推动设立专项保护资金,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加强成果转化,营造部门、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日常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提升全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改革。持续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推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服务模式,升级“最多跑一次”清单,将纳税人最为关注、发生频率最高的基础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实行简事快办,积极推进办税服务 厅专业服务窗口整合至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税费事项“一窗通办”。纳税次数压减到5次以内,纳税时间压减到80小时以内。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三)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7.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安全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奖惩。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8.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一 处发起、全网协同”。提升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 盖率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政府部门“无事不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19.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在依法监管守住基本规则和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容审慎分类监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推行柔性执法,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0.完善全流程信用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 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行业信用评价制度, 制定行业信用评价办法,推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失信 惩戒措施补充清单,规范失信约束和失信行为认定。完善市场主 体信用修复机制,规范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1.加强“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各乡镇各部门对照监管职责、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及时将监管信息录入系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2.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兑现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持续开展“清欠”工作,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逾期欠款,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四)着力打造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

23.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深化吕梁政企通”平台应用,梳理归集统一发布各部门惠企政策清单,上线更多惠企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平台注册,完善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功能,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实现各类普惠性政策免审即享,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4.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充分利用好全省一体化在 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监管。对省市县重点项目开展并联审批、挂图作战,对项目的环评、能评等全套手续承诺制办理,通过进现场、送政策、解难题、促开工服务,打造我县项目审批“轻松办”优质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5.打造自然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退休、后事等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聚焦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6.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清零”行动,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就医难、报销难问题。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全省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教科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7.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质量。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和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行为。建立定期与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进行有效沟通的机制,及时对违法违规企业采取有效惩处措施。支持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人员提供更优质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进行实名制管理,分类提供职业介绍和求职指导服务。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服务信息发布,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加快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8.完善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加大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创新创业主体及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的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加大对入库企业的税收激励,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金融服务。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9.扩大市场开放度。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提升市场开放度。通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打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等举措,提升“引进来”水平。建立招商引资专班推进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深化招商方式,提供全过程服务。牵头单位: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30.改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完善城市道路网体系,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共享交通和智慧交通、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加快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县区老城区与新区道路网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幸福指数。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五)着力打造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3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改革。畅通基础设施工程、新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和其他重大项目审批服务 “绿色通道”,“一事一策”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对重大项目全面推行项目前期策划机制,提供“全代办”实行一项目一 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对特殊自然灾害时期重大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时无法提供书面材料的,可通过电话、微信等确定关键性材料完整后先行提供电子材料,审批服务部门采用“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的方式先行办理。其余材料在现场核查时补充提交。制定“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按施工进度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证,助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32.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理顺数字政府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健全信息化管理、数据交换机制和工作运行制度。按照全省“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统一框架,继续推进政务云、网、平台、系统等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33.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全县广泛推广使用“政企通”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惠企资金由财政直达市场主体。实 现惠企政策兑现“秒报、秒批、秒付”探索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利用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 申报、直接享受。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相关部门

34.持续推动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和工作通报机制。及时汇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数据,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为智能审批、网上办事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35.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提升用电报装接入水平,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时间分别压减至5天、15天、25天内。全县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2023年底,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环节均压缩至2个。建立健全电网领域政企联动机制。供水办理环节缩减为1个环节,报装时间缩短为3天、0成本。供气办理环节缩减为2个环节,报装时间缩减为5天、0成本,2023年供气报装时间进一步控制在4天内,探索全程帮办、代办水气外线工程施工报建事项。用电用气用水推进线上办,拓展掌上办,畅通客户投诉渠道。牵头单位:县能源局、县住建局、地电柳林分公司;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

36.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开展政银企线上对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实现数据共享,搭建全周期、一体化的信贷服务生态,与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对接,提升获得信贷信息透明度和全流程服务水平。推动我县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坚守金融风险防范底线。牵头单位:县政府研究中心、人行柳林中心支行、县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

37.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持续实施人才引进工程,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培育高新产业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高精尖缺”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完善政策支持,有效推动在外柳林籍高层次人才智力回归。加强公共服务资源统筹,为科技人才提供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健康、后勤服务等有效保障,切实帮助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增强科技人才的凝聚力向心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38.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加大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创新创业主体及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的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围绕数字经济发展运用,突出数据储存、云资源服务、5G+应用、信创、数据标注、智慧政务等相关产业,加快打造大数据创新生态、产业生态和应用生态。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完善“五有套餐”配套制度

39.办事情有“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受审分离”服务新模式。深化全程网办,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90%以上,更多的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推动惠企政策线上兑现,倒逼部门完成惠企政策兑现流程重塑,畅通政策设计、执行、评价反馈渠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40.搞项目有“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由备案类项目向核准类项目延伸。建设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代办队伍,从土地招拍到开工建设,全程代办、专业服务,采取企业自愿委托、政府上门服务,无偿代办的形式,量身订制“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在最短的时间送达企业所需证照批文,力争更多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即可开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41.做前期有“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便捷服务。全力做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后半篇文章,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凡是不在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坚决清理,实现权责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事项的对应。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从能办”“好办”“快办”转变,在现有基础上推出更多涉企经营“一件事”套餐。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42.跑手续有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推动企业开办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等服务场所延伸,实现就近办,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7×24小时”政务超市建设,通过整合涉税、不动产、公积金、企业开办等高频事项,打造“全天开放、全程自助、全年无休”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43.对未来有“新官理旧账”的稳定预期。开展政务诚信监 测和评价,加强政务失信风险预警,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和补偿机制,妥善处理招商引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减少政务失信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将诚信建设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兑现政策承诺,履行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才引进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各职能部门承担牵头指标对标对表、整改提升、创优争先,同时指导带动各乡镇各单位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改革措施,实现整体提升;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认领改革任务,做好沟通对接。

细化工作任务。各项任务牵头部门细化改革措施,完善配套实施方案,形成1+N”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完善容错机制。既严明纪律,让广大干部严格遵守法纪的刚性约束,守好底线原则,又鼓励干部勇于改革、勇于担当,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非主观失误错误,鼓励引导干部争当改革践行者、实干家,营造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宣传培训。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宣传工 作重点,大力宣传惠企政策及典型案例,运用“网、微、屏、端”等新媒体,讲好柳林改革故事。开展集中政策培训和常态化业务培训,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活动。

(五)强化督导考评。各项改革任务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