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枫桥经验”  科学“组团跑腿” 

  ——柳林县陈家湾乡“1433”联合调处矛盾化解 新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开展以来,柳林县陈家湾乡立足本乡实际,深度聚焦如何能使亲民、爱民’‘为民、务实不只停留在口号上,同时落实在行动中、体现在实实在在的矛盾化解里这一课题,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对标“枫桥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出了“1433”联合调处、“组团跑腿”上门化解的信访新机制,努力破解矛盾纠纷化解瓶颈,为经济社会发展“清障减负、换挡提速。具体做法是: 

  一、组建一支队伍,牵头调解。通过成立一个村级矛盾调解组,牵头调解、分类推进、对症下药。明确由乡里经验丰富、熟悉乡情、沟通协调能力强的3名信访骨干组成村级矛盾调解组。调解组成员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信访案件,进行全天候接访全方位调解。针对日常信访案件,调解员发挥个人沟通技能,以情化人。即采取“舌战群儒”的方式,辅以“三寸不烂之舌”的胆识和睿智,最终实现信访人满意而归。针对特殊信访案件,调解组及时求助外援组团化解。调解过程中,通过对案情的初步了解、分析和综合研判,明确向信访人准确传对口专业知识、专门政策或法律条文,调解组组织现场会审,出涉及人员名、对应专业和专门政策、法律清单,并报请乡党政办召集相关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到场,参与调解。 

  二、巧借四股力量,科学组团。通过借助四股辅助力量,科学组团,确保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借助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解。包括村级矛盾调解员、信访人的亲戚朋友和其他乡村干部的社会关系,尽最大可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借助站所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进行调解。信访人的诉求往往涉及乡镇站所专项资金的分配,而这些惠民资金的分配又有其严格的政策规定,不容逾越。该乡紧紧抓住“万民干部进村入企服务宣讲政策”契机,由站所专门人员专门参与调解,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三是借助分管领导的工作能力进行调解。对于涉及情节较重、金额较大的信访案件,主要借助分管领导的工作能力出面调解。四是针对涉及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通过外请法律人士,对信访人开展必要的、全方位的法律解读、宣讲和疏导、援助,最终实现息诉罢访。  

三、开辟三条渠道,上门跑腿。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三条渠道,上门跑腿。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确需深入村社、农户,对现场、证据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勘查时,由调解组会同相关人员,携带资料、仪器,与信访人一同带案下访,确保矛盾纠纷在不中断、不拖延的情况下,得到公平合理有效化解。一是打好感情牌。调解组在了解信访人诉求后,通过对信访案件的合法、合理性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如果信访人的诉求不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属于个人主观臆断或无理诉求时,调解员做到耐心沟通,最大限度发挥个人语言表达能力,情真意切的说服信访人遏制贪念、终止上访。必要情况下,借助本人或其他乡村干部的亲戚朋友等社会关系,从各个方面、不同渠道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二是讲好政策理。如果信访人的诉求涉及站所惠民资金的分配,调解组及时通知相关站所工作人员到场,将相关政策清晰明了、深入浅出的给信访人进行解读、疏导。三是用好法律剑。当信访人的诉求明显超出法律界限,涉及违法犯罪,但对方仍执迷不悟、心存侥幸时,由调解组现场电话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专业人员到场,对其进行法律方面的疏导、解释或援助。 

  四、化解三类矛盾,息诉罢访。瞄准“村民、干部、企业”三个关键主体,化解三类矛盾。一是聚焦涉及面广、事件复杂的村民之间宅基地、土地、道路、水路及其他邻里纠纷等问题,平息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二是聚焦性质比较集中,事件相对具体,且政策性较强的村集体资金分配、扶贫救济补助发放、低保户、五保户核定以及其他涉及干群关系的问题,平息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纠纷。三是聚焦范围比较集中、耗资较多,且化解难度相对较大的涉煤、涉企的村子,诸如移民搬迁、资源占地、土地毁坏补偿、青苗补偿、资源开采影响住房等村企矛盾,平息村民与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 

  陈家湾乡通过“1433”矛盾联合调处机制,创新开辟了“上访”为“下访”的“组团跑腿”新模式切实解决了信访工作“方法不精准、思路不清晰”的问题,彻底扭转“亲民、爱民”知行不一的局面,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面构筑“点对点、面对面”的信访服务网络为全县矛盾信访化解提供了良好经验,成为全县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