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228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柳林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致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柳林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柳林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我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536件(旧存92件,新收1444件),审结1499件,结案率97.59%;受理执行案件1122件(旧存227件,新收895件),执结1089件,执结率97.06%。总结案率为97.36%,同比上升了8.56个百分点,跻身全市法院第一方阵。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尽职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是审判、执行。柳林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打击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协调社会平等主体利益关系、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大局平稳发展的重任。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受理刑事案件208件(旧存14件,新收194件),审结192件,结案率92.31%。我院在审判实践中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制度,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具有立功、自首、认罪悔罪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全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3人,宣告缓刑117人。

2018年,我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受理黑恶案件5件25人,全部按审限审结完毕。审结了康天喜等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重大涉恶案件。同时,我院先后组织四次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定点扶贫村、燎原广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制作展示刊版8块,使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极大的震慑。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民商事案件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受理民商事案件1166件(旧存77,新收1089件),结案1145件,结案率98.2%,调解、撤诉636件,调撤率55.55%。在审判工作中,我院依法调解审结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注重案件质量,充分发挥裁判的导向作用,维护和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扩大人民参与司法的程度,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民商事案件698件。

(三)全力破解“执行难”,维护胜诉群众权益

对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全力开展执行攻坚。我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先后部署开展了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和“联合利剑”等专项活动。省高院王书红副院长亲赴柳林法院督导巡查执行工作,市中院高育新副院长邀请兄弟法院参加我院组织召开的执行工作座谈会,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我院执行工作质效。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对拒不履行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41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件3人。加强社会各界联动,合力编织失信惩戒天网,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人次,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为诚信建设注入法治力量。我院与柳林电视台合作拍摄两期专题片《执行利剑》,在柳林电视台滚动播出两周。为进一步加大宣传效果,《执行利剑》专题片还在吕梁中院微信公众号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我院多次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执行工作,举全院之力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抽调全部法官助理以及新招录的10名辅警充实到执行一线,加强执行力量。通过一年艰辛努力,柳林法院执行工作核心考核指标全部达到最高法院要求。

(四)加强审判监督,全力维护百姓权益

由于法官队伍水平有限,对法律的认知、对纠纷的处理不可能绝对正确。我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绝不对错误的判决、调解姑息迁就。2018年,我院受理各类再审审查案件8件,驳回再审请求6件,再审改判2件。通过再审审查,撤销了原来的判决书、调解书,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实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我院借着改造审判大楼的契机,努力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建成了由两大网络、十二大硬件系统支撑完善的信息化体系,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

完成三大网络建设。三大网络包括我院内部的局域网,全国、全省四级法院联通的广域网和国际互联网络,三大网络既能独立使用,又可连接共享,在确保信息交流安全、快速的同时,极大提高工作效率法官通过这三大网络平台,足不出户便可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网上庭审直播、远程视频会议及远程视频提讯等。

高标准配齐硬件设备。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平台。新改造审判大楼集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办公于一体,功能设置上以审判法庭为主,设置大小审判法庭12个,调解室8个,其中数字化法庭5个,远程审判法庭1个,还设有e调解室。利用信息化技术重点规划设计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委会议室、视频会议中心、执行查控中心、全员会议室、监控中心及广播系统,内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信息化程度高。配置齐、高标准的硬件设施极大提高和改善了我院办案和其他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院司法便民业务用房在县委的有力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18年5月29日开工建设,有望今年年底投入使用。           

)扎实推进司法公开。通过进一步健全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暗箱操作,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我院庭审直播451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747份。我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运行正常,指挥中心与单兵设备音视频能够互联互通,全流程监督执行。电子卷宗生成工作全面推开,从立案到结案案卷资料全过程扫描上网挂接,全年共挂接案件档案1172件,为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供便利。

三、心系民生,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强审判管理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一)完善诉讼服务体系。着力精准服务,主动对接当事人各类诉讼需求,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引导、立案、信访、案件查询、诉讼费缴退等便民服务,打造智能化、一体化诉讼服务平台。着力便捷服务,设置诉讼服务热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咨询。着力品质服务,完善调解和信访窗口建设,派专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接待来访群众。着力提升司法救助规范化水平,依法减免缓诉讼费172827元,办结司法救助案件31件,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二)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我院研究制定《柳林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和《柳林县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既保障裁判者独立行使审判权,又防范裁判者渎职或滥用自由裁量权,做到了放权与控权的有机统一。每月编发一次《案件管理通报》,详细通报每位办案人员的办案情况,将每位办案人员办案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先进督促落后人员。坚持每周通报全市法院收结案情况,向排名靠前的兄弟法院看齐,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在我院结对帮扶的柳林镇穆家墕村整村如期脱贫的基础上,继续不遗余力地进行帮扶工作,努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确保贫困户脱贫不返贫。组织支村两委班子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18年,投资一万余元建设党员活动室,制度上墙,加强党员教育。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逐户进行线索摸排,深入了解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的问题线索。协调推进郝焉坡村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工作。排查穆家墕村需要硬化维修的道路,将遗留项目进行收尾。在原来发展绿色农产品种植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研究对策,继续加强绿色农产品种植业发展。完善各自然村引水工程,联系水利部门维修供水站水泵,疏通输水管道。

四、公信立院,全面落实从严治院

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是搞好审判工作的基本保证。在当前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势下,我院坚持从严治院,抓早抓小,严明法纪,整顿作风,紧紧抓住法官队伍建设不放松,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把学习十九大精神列为我院一项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院党组集体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院党组书记、院长讲党课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主动作为,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柳林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计划》、《柳林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柳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职责》、《柳林县人民法院党小组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明确院党组、党组成员、党支部、党小组及小组组长在党建工作中担负的具体职责。加强党员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升级改造了我院党员活动中心,配置了党员学习书柜和党员学习教育书籍,规范环境布置,做到党员义务和权利上墙、三会一课制度上墙。党支部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党支部主题日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收获,使之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三)严管党员干部队伍。去年6月份,市中院督察巡查第二组入驻我院,开展了为期四个月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工作。9月份,督查巡查组向我院通报了督察巡查情况,在客观评价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督察巡查反馈的问题,结合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一项一项对照研究,一项一项制定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按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我院坚持把督察巡查整改和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此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上、标准上、整改上严格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查真改,以实际行动不断巩固扩大督察巡查和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的成果。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院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出廉洁从政的表率。去年“两会”期间,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与院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班子成员、员额法官、部门负责人及执行员进行了警示谈话。院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机关各内设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工作机制,全面了解干警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干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我院对张继明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张泽平涉黑案件发生后,我院立即停止其庭长、员额法官职务。批捕后,我院按照组织程序中止其党员权利,按要求启动退出员额法官程序。

(五)注重提升司法能力。我院注重加强干警的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二上午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时间。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审判质量的要求,我院组织全院法官,分期分批参加了中院以及省高院、最高院组织的有关业务技能培训,使法官审判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虽然去年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案件数量激增、人民的司法期待提高的形势;结案均衡度不高、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很突出;信息化的综合运用还不充分,依靠科技推进司法办案的成效还不够明显;部分干警不能很好地处理群众关系。对此,我们将正视问题,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柳林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确立的“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的司法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柳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转化到具体的执法办案行动中,落实到审判执行的每一件案件中。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强化底线意识,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

(二)真抓实干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八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勇于担当作为,坚决把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坚决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消费、婚姻、养老等案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成效,提高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通过扎实、有效的审判、执行,全面推进我县综合治理工作,重构柳林诚信体系。

(三)深化拓展司法公开。依托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更加注重利用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畅通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等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既要确保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独立作出判断,又要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实现权责统一。继续抓好各项配套改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释放改革活力。科学谋划内设机构改革,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与水平。明确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审判执行、财务管理、司法鉴定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司法能力与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职,担当有为,奋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柳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件一: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评估指标明确量化为“三个90%、一个80%”,这是人民法院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本目标要求。“三个90%”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一个80%”是指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2.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3.庭审直播: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时,可通过庭审直播系统将开庭情况上传到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人们即使不在庭审现场也可通过网络实时观看庭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