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柳林县十八米街东西巷内,居民区饭店污染的外烟囱扰民,举报人希望依法取缔大街上违法乱建的外烟囱。 

  调查核实情况:柳林县十八米街在属于柳林县商业街,所有的饭店取暖采用集中供热,营业使用天然气或电,不存在用煤现象。群众反映的烟囱实际为饭店的油烟排放口。柳林县十八米街东西巷内共有大小餐饮业30多家,全部办理了卫生许可证。2017年,柳林县下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燃煤锅炉生态环保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柳城综发[2017]21号),全县223家餐饮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根据市民楼层的实际情况,通过油烟管道将净化后的油烟高空集中排放。由于十八米街东西巷楼层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大部分为砖混结构,餐饮业全部位于一层、二层和地下室,室内未修建烟道,故大多数从事餐饮业的业主私自将排烟管道搭建在楼层外立面。 

  处理和整改情况: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依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拟采取补救措施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外烟道、烟囱等进行美化。现正委托设计单位对美化整改方案进行设计,待美化整改方案设计工作完成后,将立即组织各饭店业主进行整改,预计2018年12月19日前完成整改。 

  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十八米街餐饮业的监督管理,要求所有餐饮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和维修,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转,确保餐饮业油烟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