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娟娟)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锚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核心目标,构建“市级统筹定方向、市直攻坚作示范、县域联动抓落实”的三级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涉企行政检查频次、罚没收入大幅下降,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市级领航,构建“全链条”推进体系。市委、市政府将《条例》纳入2026年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13710系统督查机制,形成“市级统筹、部门主抓、县域落实”的责任链条。市司法局牵头协调,通过专题部署,明确任务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在制度层面,出台系列配套规范:构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闭环机制,覆盖38个执法领域;严控涉企检查计划,坚持“清单之外无检查”;细化3部地方性法规行政裁量权基准,杜绝“同案不同罚”;优化处罚信息公示管理,畅通异议处理通道。同时创新监督方式,依据2025年执法年报将市直38个部门分为四类,按月随机抽选开展日常监督,变“大水漫灌”为精准监管。
部门示范,树立“高标准”执法标杆。市直部门立足职能,将《条例》要求转化为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的具体实践,为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标杆。市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岗位对标学”,将《条例》条款与具体执法职责逐一对应,市工信局组织相关科室围绕执法程序、证据留存等重点开展专题交流;市医疗保障局创新“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实现市、县两级137人同步参训,特邀法律专家专题解读实务要点。在制度建设上,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行政许可裁量基准,为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2个工作日办结核准手续;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涉企执法整改方案,编制执法文书规范指引;市交通局修订相关制度,收回注销6名离职人员执法证件。服务企业方面,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和“说理式执法”,市文旅局推行涉企“综合一次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
县域联动,织密“全覆盖”监督网络。各县(市、区)同向发力,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全域开展《条例》学习,孝义市组织专题培训49次,覆盖1252人次;兴县发放《条例》文本50余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400余人次;汾阳、交口等县制定专项学习方案,实现学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创新监督举措,汾阳市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信息共享机制,评查城市管理领域案卷72册,推动36册不规范案卷整改;中阳县通过案卷抽查发出《工作提醒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0个;离石区推广“首违不罚”清单,拓宽企业诉求渠道。同时,各县(市、区)健全制度补短板,孝义市建立“问题、责任、优化”三张清单,岚县同步建立执法人员培训、热线信息共享等制度,巩固执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