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山西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鼓励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引导更新新能源货车和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低排放货车,并予以补贴。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细则》明确,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的新能源货车予以分档补贴。提前报废车辆所有人需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且所持证件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据悉,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生态环境、商务、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属地政府确定的审核流程,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是1万元/辆至4.5万元/辆之间。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包括柴油、甲醇、燃气货车)补贴标准为2.5万元/辆至6.5万元/辆之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能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至9.5万元/辆之间。(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