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柳林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医保待遇保障、保障更惠民、更全面,助推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度,柳林全力推进医保费征缴工作,城乡居民应参保人数253857,实际参保缴费人数248000,参保率达97.7%。同时,严格落实特殊人群分类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2023年度,全县特殊人群参保资助20727人,资助金额588.63万元。其中:特困人员1182人,参保率100%,个人缴费按每人350元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18693人,参保率100%,个人缴费按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易返贫致贫人口852人,参保率100%,个人缴费按280元给予定额资助。全县脱贫人口31499人全部参保。三是巩固市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纳入“一站式”结算,执行特殊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政策。截止2023年12月,一站式住院救助5017人次,救助金额447.05万元。四是统筹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实施救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截至2023年12月,全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13419人次,费用总金额139.89万元,基本医保报销45.89万元,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52705人次,同比增长64.01%,报销金额1518.2万元,同比增长45. 83%,基本医保报销788.86万元,同比增长59.21%。医疗救助14015人次,救助金额857. 29万元。五是进一步扩大居民“两病”用药机构服务范围,由原先的主要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扩大到县域内二级以下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两病”购药)可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与197个村卫生室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建立“两病”患者基础数据库,实现应纳尽纳,应享尽享。截止2023年12月,城乡居民“两病”门诊待遇享受975人次,同比增长201.86%,费用总金额13.44万元,同比增长138. 30%,基本医保报销6.39万元,同比增长159. 76%。六是积极推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落地和使用,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2024年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截止2023年11月,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13419人次,费用总金额139.89万元,基本医保报销45.89万元。七是规范居民门诊慢特病申报、鉴定程序,经办服务全部下沉到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上调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45种门诊慢特病的医保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取消部分病种复审(或年检)规定,全面提升了门诊医保待遇水平。截止2023年12月,共办理慢性病证18215人,2023年新增办证1242人,慢性病报销总金额3980142.64元。八是分类健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重点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中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加强与县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按月推送核查认定患者信息,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截止2023年12月,监测人群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0.6万元的有761人,纳入医保防范因病返贫监测范围;其他参保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有663人,纳入医保防范因病致贫监测范围。(高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