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重点驾驶人教育管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落实“五项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高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素质。
一是落实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制度。要求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学习教育制度,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集中安全教育,重点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驾驶人遵守交规,安全驾驶;二是落实辖区中队安全教育制度。辖区中队每季度对本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及时组织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专题安全宣传教育,并把开展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载入《驾驶人安全教育记录单》;三是落实驾管部门安全教育制度。对持B1证以上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1分以上12分以下的驾驶人,必须参加3个小时以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必须参加7天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四是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例会制度。要求运输企业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报全国重大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对当月企业车辆、驾驶人违法情况进行通报、预警,对存在隐患的车辆限期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结果;五是落实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全面落实资格审查措施,并加强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准许驾驶重点车辆,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驾驶人,向企业发出《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暂停相关车辆驾驶人的营运任务、调整其工作岗位,切实从源头上筑牢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