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评估《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成效,精准掌握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推进情况,1112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玉萍带队深入我县,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燕明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建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林镇党委书记高文斌,县政府副县长李海斌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组一行坚持问题导向、实地走访,先后前往于家沟村渗漏坝、柳林泉域核心出泉口及华光发电厂等地,通过现场察看设施运行、听取工作汇报、询问细节情况等方式,全面了解于家沟村渗漏坝防汛固土、水资源涵养成效,柳林泉域出泉量动态监测、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华光发电厂水源置换工程运行效率、水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细致梳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闫玉萍对我县在《条例》实施初期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她指出,柳林泉域是吕梁市重要的水源地,保护好泉域水资源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条例》执行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保护合力;要聚焦重点问题,精准施策破解难题,不断提升泉域水资源保护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县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和阶段性成效的汇报。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就泉域水资源监管、项目审批服务、农业节水灌溉等相关工作作补充发言。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与市、县相关部门围绕《条例》实施中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进行深入问询探讨,广泛交换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守护柳林泉域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更是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立法后评估为抓手,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升泉域水资源保护治理能力。同时,希望柳林县持续强化《条例》宣传普及,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让柳林泉域水资源永续造福群众。

记者:雷杨文
编辑:贾朵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