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第5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我县本月将有5-6次重污染过程,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从3月5日起持续保持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状态,避免预警频繁启动,同时继续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预警期间,请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响应措施,新闻单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减排措施信息。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