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且既未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又未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现决定对其采矿权纳入已自行废止名单,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内矿山企业可以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358-4022824,邮箱:llxgtzyjbgs2@163.com。

    

    

纳入已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的矿山企业情况统计表.xls

特此公告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