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

2021年9-11月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县15批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 柳林县海兵蔬菜水产粮油店销售的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924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海兵蔬菜水产粮油店抽取了1批次粉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三交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海兵蔬菜水产粮油店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粉条共购进30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三交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根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2. 柳林县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职工食堂购进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109日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在柳林县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职工食堂抽取了1批次韭菜,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穆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职工食堂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韭菜2.5kg,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食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但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穆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三、山西柳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运行职工食堂购进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109日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在山西柳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运行职工食堂抽取了1批次绿豆芽,经检验,4-氯苯氯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穆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山西柳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运行职工食堂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食堂共购进同批次绿豆芽5kg,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食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但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穆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四、柳林县美特鲜副食百货经营部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8日河南中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美特鲜副食百货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芹菜,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穆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美特鲜副食百货经营部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芹菜10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穆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之规定给予处罚

    五、柳林县跃跃粮油水产店销售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0日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在柳林县跃跃粮油水产店抽取了1批次豆芽,经检验,4-氯苯氯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薛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跃跃粮油水产店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豆芽5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但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薛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予处罚。

    六、吕梁鸿福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2日河南中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吕梁鸿福山泉水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饮用纯净水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李家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吕梁鸿福山泉水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企业共生产同批次饮用纯净水200,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李家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七、柳林县老李蔬菜店二部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老李蔬菜店二部抽取了1批次生姜,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庙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老李蔬菜店二部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20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庙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根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处罚。

    八、柳林县海照烟酒副食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海照烟酒副食店抽取了1批次香蕉,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李家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海照烟酒副食店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店共购进同批次香蕉2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李家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九、柳林县诚信志远果业柳林一部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诚信志远果业柳林一部抽取了1批次香蕉,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庙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诚信志远果业柳林一部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20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庙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根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处罚

    十、柳林县李家湾乡李家湾中学食堂购进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河南中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李家湾乡李家湾中学食堂抽取了1批次韭菜,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李家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李家湾乡李家湾中学食堂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2.5kg,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食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但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李家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十一、柳林县盛源饭庄使用的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5日河南中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盛源饭庄抽取了1批次盘子,经检验,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贺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盛源饭庄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饭店共使用同批次盘子20个。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贺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给予处罚。

    十二、柳林县炽天使乳品店销售的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4日河南中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炽天使乳品店抽取2批次糕点,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防腐剂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青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炽天使乳品店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4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青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十三、柳林县聚盛源饭店销售的水煮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河南中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聚盛源饭店抽取了1批次水煮花生,经检验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青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聚盛源饭店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饭店共加工同批次水煮花生3kg,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青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处罚。

    十四 、柳林县张记烤鸭汇丰店销售的即食海蜇

  3. 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1日河南中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柳林县张记烤鸭汇丰店抽取了1批次即食海蜇,经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青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张记烤鸭汇丰店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3kg,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但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青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十五、柳林县曹家山桥头门市部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2日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柳林县曹家山桥头门市部抽取了1批次香蕉,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庄上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法对柳林县曹家山桥头门市部进行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共购进香蕉5kg,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无库存。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项规定,但因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庄上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