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678号)的要求,开展柳林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自然资源部下发柳林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5498个,补充历史遗留矿山图斑6个。经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和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内业佐证及实地核查,结果认定柳林县历史遗留矿山12个,包括:李家湾乡4个(已治理4个),王家沟乡2个(已治理2个),高家沟乡4个,石西乡2个。历史遗留矿山(12个)中已治理6个与“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重点城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图斑重叠,剩余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6个,图斑信息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要求,现对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30日。如有异议,请到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监督责任人姓名:刘殿弘
举报电话:0358-4022578
核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doc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