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报告书为5个工作日,报告表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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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厂一期(13.2MW)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柳林县穆村镇二村委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永正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为4*3300KW瓦斯发电机组。建设内容包括4台3.3MW高浓瓦斯发电机组、瓦斯预处理输送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燃机系统、电力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废气:发电机组烟气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V阶段控制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道路、绿化洒水,不得外排;瓦斯脱水废水集中收集送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必须做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要定时收集并及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危废暂存间按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噪声:(1)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了噪声源的声压级。 (2)在总体设计上布局合理,将主要的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控制。(3)在产噪设备安装连接时,采用减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