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晋农规发〔2023〕3号)文件精神,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需组建我县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开展我县辖区内兴办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的风险评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公开征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专家。
一、征集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能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资质资格;
3.身体健康,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4.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二、征集专家的类别
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生态环境等类别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一)申请入库的专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柳林县农业农村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承诺书(见附件1和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电子扫描版各一份。
(二)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农业农村局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入库:审定合格的专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柳林县农业农村局专家库管理。
(四)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纸质版交至柳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县委六楼17号办公室),电子扫描版材料报至13203582700@163.com。
(五)联系人:徐红燕,电话:13803484975
专家征集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3日。
附件:1.柳林县农业农村局专家入库申请表
2.入库专家承诺书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