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上升渠道,优化乡镇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激励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按照《关于常态化做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招录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24〕20号)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与透明度,选拔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柳林县1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单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2.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熟悉基层情况,善做群众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一般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且目前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上年度全县村党组织书记累计星级3星及以上;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1.“三龄两历”存疑尚未查清的;
2.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仍在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业绩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25年5月20日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1135室。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在规定的时间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报名表本人承诺部分签名,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免交考务费。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年龄、任职经历、学历、是否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是否处于违法违纪影响期内、是否有尚未调查清楚的信访举报、是否为失信人员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柳林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一年内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证明;
(6)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业绩考核十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业绩考核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成绩采取百分制,业绩考核、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农村基层党建、发展经济、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群众、处理解决矛盾纠纷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业绩考核(满分100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报考人员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的工作实绩,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基层党建、乡村治理、为民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对报考人员近三年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年度考核、星级评定结果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业绩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业绩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业绩考核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1.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对体检合格者,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4.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该村党组织书记所属的乡镇按照规定办理事业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继续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5年以上,按星级化进行管理,且5年内不得调离所在乡镇。
3.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8-4022595
监督电话:0358-4012380
咨询和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柳林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柳林县2025年专项招聘优秀村党组织
书记进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