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函〔2025〕290号)、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转<2025年度吕梁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吕人社职发〔2025〕55号)精神,结合我县档案工作发展目标及实际工作需求,现就2025年度全县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5年度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柳林县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钻研档案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求真务实。

(二)学历条件

申报助理馆员须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

资历条件

申报助理馆员,须在档案工作岗位上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档案工作3年以上;

3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5年以上。

(四)工作能力条件

1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业务工作方法和技能。

3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对档案业务问题开展基本研究。

(五)学术技术条件

申报助理馆员应当关注档案前沿知识,积极参加档案学术活动。

(六)考核条件

申报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少于规定的工作年限,同时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等次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工作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岗位职业发展的需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今后,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当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八)申请转评档案系列职称

已取得非档案系列初级职称,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胜任现岗位工作,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初级职称。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初级职称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起合并计算。转评人员应当依照档案系列初级职称的同等评审条件及程序进行申报。

四、其它规定

申报参评人员均需参加柳林县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会组织的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的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答辩考试、答辩合格标准线均为60分。培训、考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报,表内贴照片,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单独胶装(切勿用订书机左侧装订);

2评审简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

3答辩材料一式三份,标题统一为小二号黑体,内容为三号仿宋,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页码底端居中,A4纸双面打印;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以个人基本情况、品德、知识、能力、工作实绩为主,字数2000字左右;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规定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贴资格证相片页(附件7);

9、所在单位“三公示”材料原件及现场公示照片;

(二)格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申报材料目录格式(附件4)装订成册,材料1、348项需要单独装订。所有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毕业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评审材料装入档案袋,封面填写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有材料需填内容通过打印填写,格式为仿宋四号字,材料打印、复印纸张为A4。按统一要求的格式、顺序编排装订,务求整洁,需盖章的项目必须盖章申报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张贴档案袋封面(见附件3),并将封面信息填写完整。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在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由本单位主管部门或代理人事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统一推荐报送,非公有制领域申报人由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公示和推荐。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后,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送初级会。劳务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报送初级会;不接受个人申报。推荐报送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全面总结,出具推荐函(附件5),同时填报《推荐人员花名表》(附件6),加盖单位印章,一并报送电子版。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预约收审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报送时间1215—1217,过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以纸质材料形式报送,材料须交验相应原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申报人所需表格登录柳林县档案局邮箱(邮箱中心超大附件)(lllldaj@163.com,密码:lllldaj4022337)自行下载。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报送地点:柳林县档案政府大楼一层0116室

人:夏利   闫娟娟

    话:0358-4022337

附件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申报初级档案职称人员评审简表-A4正反面打印

3.档案袋及装订册封面

4.申报材料目录

5.推荐函

6.推荐人员花名表

7.贴资格证相片页


柳林县档案馆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