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29日,柳林县医保中心稽核组对柳林弘德医院2025年15月参保人员住院使用医保基金的报销情况进行了稽核例行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无症状用药等违规违约问题,违反了《柳林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经县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议8月25日研究,依据《柳林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五条有关规定,做出追回违规违约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26,及扣除10%的违约金22.6元,合计248.6元。

希望该院在今后的医保报销工作中能高度重视医保工作,认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柳林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内容,如再发现类似问题,将按有关规定顶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