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根据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晋农机推一发[2026]3号)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担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柳林县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全县建设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装备示范点1个,引进成套烘干装备。
3、补助标准: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补助成套装备及开展现场演示和试验考核推广。
二、 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 遴选对象
县域内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 报名条件
1. 主体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满1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 用地手续: 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3. 建设基础:无烘干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4. 设备要求: 承诺引进通过国家推广鉴定的成套烘干装备(吨位达标、智能化、清洁能源);
5. 自筹能力:具备资金差额自筹能力。
三、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 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投资预算、预期效益)。
2. 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设施农用地备案表复印件。
4. 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征信报告。
5. 承诺书:承诺资金使用合规、配合技术培训及安全生产管理。
6. 乡镇推荐意见: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推荐函。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利琴
五、 遴选程序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
2. 材料初审: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综合评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
4. 结果公示:确定拟入选主体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协议书。
六、 特别说明
1.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