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根据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晋农机推一发[2026]3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公开遴选项目承担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柳林县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全县建设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装备示范点1个,引进成套烘干装备。

3补助标准: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补助成套装备及开展现场演示和试验考核推广

二、 遴选对象及条件

) 遴选对象

县域内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报名条件

1. 主体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满1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 用地手续: 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3. 建设基础:无烘干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4. 设备要求: 承诺引进通过国家推广鉴定的成套烘干装备(吨位达标、智能化、清洁能源);

5. 自筹能力:具备资金差额自筹能力。

三、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 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投资预算、预期效益)。

2. 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设施农用地备案表复印件。

4. 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征信报告。

5. 承诺书:承诺资金使用合规、配合技术培训及安全生产管理。

6. 乡镇推荐意见: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推荐函。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310日至316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利琴

五、 遴选程序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

2. 材料初审: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综合评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

4. 结果公示:确定拟入选主体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协议书。

六、 特别说明

1.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