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相关单位、各幼儿园、广大学生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县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学前教育行业监管,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柳林县幼儿园备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已完成全县幼儿园备案审核及统计工作。现将截至2026年3月,全县已通过备案的幼儿园名单(含公办、民办)予以公布,便于社会各界监督、家长选择,进一步规范我县学前教育办学秩序。
本次备案审核工作由我局牵头,协同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严格按照备案管理流程,对全县各类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园舍设施、师资配备、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情况进行全面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经审核,全县共有36所幼儿园符合备案标准,顺利通过备案(其中公办幼儿园27所、民办备案幼儿园9所),所有已备案幼儿园均已取得相应办学许可及相关资质,办学行为规范,具备开展3—6岁学前教育活动的条件,部分幼儿园已完成2—3岁托班专项备案,可提供托育服务。
本次备案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动态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备案名单结合前期幼儿园年检合格结果确认,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切实保障幼儿合法权益,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已备案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备案信息开展办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落实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保教行为,不提前教授小学课程,不违规开展有偿补课、兴趣班等活动。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办学质量。
已备案幼儿园如需变更园所名称、地址、举办者、园长、办园规模等核心备案信息,需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学前教育股提交变更备案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严禁擅自变更备案信息。
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强对辖区内已备案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办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备案信息动态更新工作,配合我局做好备案后续管理相关工作。
未列入本名单的幼儿园,均未通过我县幼儿园备案审核或未提交备案申请,属非法办园或待备案状态,严禁开展学前教育办学活动。请广大学生家长提高警惕,选择已备案的正规幼儿园就读,切实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备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后续新增、变更、注销备案的幼儿园,我局将另行发布通知予以公布。已备案幼儿园若存在违规办园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其备案资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本次公布的已备案幼儿园按园所性质分类,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2025-2026学年度柳林县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