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柳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精细管理,通过交通秩序整治、广告牌匾整治、市容秩序整治“三项举措”,确保了城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纵深推进。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优化出行环境。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针对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各中队向城区街道两侧商户下发通知,要求门前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划一、朝向一致。同时,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巡查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定停放的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规范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截至目前,共发放通知570余份,规范非机动车1800余辆。

  开展广告牌匾整治,提升城市品位。广告牌匾是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其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城市对外的形象。按照网格化分工,各中队结合“两下两进两拆”整治工作要求,对各自管辖区域破损、高低不一等有碍市容的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摸底,深入所涉门店,大力宣传城市广告牌匾设置有关规定,并限定期限教育引导经营业主积极配合工作,自行拆除。对于未按时拆除的由各中队组织力量集中进行拆除。截至目前,共拆除废旧广告牌匾47块。

  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构建宜居城市。按照柳办发〔2020〕20号《柳林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行动计划》通知精神,各中队集中对店外经营、乱排污水、占道洗车、马路市场、游商小贩等有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整治。并建立了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排队督查考核机制,确保了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整治店外经营461处、流动摊点1290个、玻璃字帖203处,清理条幅47条、灯笼38对,规范洗车店11个。

  柳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三项举措”,优化了出行环境、提升了城市品味、构建了宜居城市,为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新柳林提供了基础保障。(李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