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11月18日,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县人民法院院长武小明参加活动。

武小明表示,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

这次开展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以“线下+线上”的方式将执行案款陆续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在线下领取执行案款展示牌并由法院进行审核,随后法院通过线上打款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预先留下的银行账户中,切实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贺建军是山西力通路桥有限公司委托人。一大早,他便早早来到县人民法院,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了当日开展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据悉,此次执行到位的案件主要涉及交通肇事赔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类型。在领到执行案款后,申请人们脸上纷纷露出满意的笑容,向法院赠送锦旗,表达真挚的感谢。(杨文 帆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