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开展大型客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深化运企业风险防范化解,交警大队采取“六项措施”推动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客运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排查范围。全处于运营状态的客运企业,包括长途客运旅游客运、短途客运、县乡客运、公交客运等企业二是明确排查标准。企业涉嫌挂靠经营、未建立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安全风险评价多次被定为“高风险”、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所属营运驾驶人酒驾、毒驾的,以及企业所属车辆违法行总量高、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亡人交通事故的等;三是明确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经排查列入重点风险隐患清单的客运企业,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处罚、曝光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压降交通违法、事故风险;四是落实排查整治措施。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一次“见人、见车、见监控”的面对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五是完善动态排查工作机制,逐个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明确逐项措施的组织、推动落实治理工作任务,有效推动隐患整改工作,并按照“一企一档”标准更新、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复核验收,形成工作闭环,组织对风险隐患突出运企业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复核,逐个企业对照“人、车、通行、违法、事故、安全管理、动态监控”等风险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部落实落地。同时结合复核工作,总结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