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农业农村局、柳林县水利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柳农组发【2025】7号、柳农函【2025】12号、柳农函【2025】32号文件文件,现将县级专项衔接资金指标567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调整到水利局,用于符合衔接政策的三保障饮水安全项目,农机化发展资金2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调整到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希接文后及时调整指标并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完成支付,同时确保资金安全,发挥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更好的经济和社会实效。
此项资金列入附表列支付收支科目“2130599 ”经济科目列入“50701费用补贴”科目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