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25 年县级预算已经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予以批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批复口径及数据接收

(一)批复口径

2025年批复的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县级已分配项目。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及政府采购。

(二)数据接收

(1)"二下预算数据接收:

登陆2025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 :http://10.120.23.68)→ 进入预算批复模块→"2025

年报 表查询" → "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整套报表"→ 选中 本单位→ 点击报表导出

(2)绩效目标接收:

二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接收:进入预算编制模块→二 级项目预算编制"→ "二级项目预算编制查看一选择项目(如 需批量导出,直接选择多个项目),点击项目绩效目标导出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接收:进入预算绩效模块 → 部门 整体绩效" → "部门整体绩效查询" → 选择单位,点击部门 整体绩效导出

二、做好预算批复和公开相关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各部门应在财政批复预算后15日内将预算批复到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预算及报 表,应当在财政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2025年预算公开具体要求详见《柳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通知》(柳财预(2025)255号)。

三、做好预算执行管理相关工作

(一)加强收入管理

(1)积极组织收入

各非税收入征收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收入征管,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方协作的收入共治机制,全过程、全环节抓好收入组织,严防跑冒滴漏。依法依规及时、

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法违规减征、免征、缓征。征收的收入应当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自然资源部门要加紧规划矿业权出让,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努力完成收入预算。

(2)加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上级转移支付是我县财力的重要来源,上级转移支付的多少直接影响我县支出强度。各部门单位要加力提效对接国家部委、省厅局,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是竞争性评审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项目,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在我县落地生效。

(3) 加强单位资金管理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实有资金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有账户存量资金逐一甄别,摸清各类资金底数,综合分析研判,截止上年度的财政性结余资金要在20254月底前交回财政。年内产生的财政性结余资金要及时上缴,单位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年度上缴财政。

(二)加快支出执行进度

(1)预算执行事关中央、省、市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支出进度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风向标。各部门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下达时限要求抓紧提报资金分配计划,加快预算下达进度。2025年预算下达具体时间要求是:当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 30 日内正式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结合收入完成情况按上述原则执行。

(2)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一是加快县本级项目支出进度。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各部门单位要抓紧按照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确保各项支出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促进事业发展。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统筹安排好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采购前期需求审查,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并及时实施采购计划,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在确保采购质量的同时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加快转移支付项目支出进度。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转移支付项目的督促指导力度,密切监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进度。

四、硬化预算约束

(一)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坚持厉行节约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意见》(厅字〔202450号)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双控管理,各部门要做好2025年度过紧日子自评工作,财政局将继续完善过紧日子评估指标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与2026年预算安排挂钩。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突击花钱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严肃追责。

(二)严控预算追加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2025年预算执行中,除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应急救灾外,行中不再追加其他项目预算。对确需追加的支出,按程序报政府批准后办理。部门新增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通过调整本部门预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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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预算调剂

2025 年预算批复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单位等要素执行,尽量减少执行中的调剂事项。单位运转经费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不得调剂用于其他项目。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同批复,各部门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批复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各部门按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力保绩效目标完成。同时,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绩效目标要随部门预算同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力度,提高评价质量,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提高采购执行效率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采购、谁尽职、谁负责原则,

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归口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执行和管理机制,将本单位、本部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嵌入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实现用制度管人,用技术管采。积极开展采购意向公开。预算批复后,各采购单位应按项目编写政府采购意向,编写内容应当包含采购标的名称、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数量以及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于60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需求和计划。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预算和绩效目标、采购管理制度、市场情况,按财政部门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标准规范,合规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需求和计划,并将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核准)。严格控制采购预算追加。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执行中除追加的上级专项补助确需增加政府采购预算外,此次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对确需调整或从上级专项补助中增加政府采购预算时,各部门、各单位应按预算级次要求,向财政局提出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书面申请,经财政局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采购。

(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一是严格履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制度,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的,严禁实施购买服务。二是严格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管理,未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事项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

服务预算,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未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须按相关规定对预算进行调剂。四是严禁一边养人, 一边购买服务,各部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确因工作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按现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五是统筹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提升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提供能力,激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七)规范基础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基础信息和项目管理工作,及时维护有变动的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和资产信息,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完善。做好项目储备和动态调整清理工作,确保一体化系统中项目的准确性、有效性。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清理规范专项资金,确保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真正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柳财预[2025]234号附件.xlsx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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