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农业农村局、柳林县水利局、人社局:
根据晋财农【2024】111号、119号、121号、123号、124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5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6615.1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4671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600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1711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180万元、就业稳岗补贴298万元);中央水库移民资金0.9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9.3万元;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142.95万元。希接文后及时组织实施并按照政策要求,国库集中支付,及时兑现,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财政局
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