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6年部门预算已经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6 年部门预算予以批复,并就预算公开工作明确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预算批复
(一)批复口径
2026年批复预算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已分配项目,同步批复绩效目标、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其中,“三保” 相关项目按规定的标识代码和级次单独标注,转移支付资金已细化至具体实施单位和二级项目。
(二)数据接收
1.“二下” 预算数据接收:登录 2026 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0.120.23.68/uportal),进入 “预算批复” 模块→“2026年报表查询”→“2026年部门预算批复表”→“整套报表”,选中本单位后点击 “报表导出”。
2.绩效目标接收:二级项目绩效目标通过 “预算编制” 模块→“二级项目预算编制查看” 选择项目导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通过 “预算绩效” 模块→“部门整体绩效查询” 导出。
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进入“预算绩效”模块→“部门整体绩效”→“部门整体绩效查询”→选择单位,点击“部门整体绩效导出”。
(三)预算执行要求
1.收入管理:严格非税收入征管,按目录清单应收尽收,严防 “跑冒滴漏”;专项债券项目需按要求编制还本付息资金归集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和债券额度支持,盘活存量资金,上年度财政性结余资金于 2026 年 4 月底前交回财政。
2.支出进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接到后 30 日内正式下达,基本支出按年度均衡性支付,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项目需在预算批复后 60 日内公开采购意向,规范履约验收。
3.刚性约束:“三公”经费实行“双控”管理,预算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部门单位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一般性支出、其他运转类非刚性支出按规定比例压减。严格执行 “无预算不支出”,确需追加预算的按程序报批。
二、预算公开工作要求
(一)公开时限
1.各部门需在财政批复预算后15日内,将预算批复至所属二级单位。
2.部门预算及报表需在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所属单位预算及报表需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逾期未公开的将予以通报。
(二)公开内容
1.核心内容:包括部门收支总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三公” 经费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报表及编制说明。
2.附加内容:同步公开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等,涉密信息按规定处理后公开。
3.公开说明:需详细说明预算编制依据、收支增减变化原因、“三保” 支出安排、重点项目预算安排等情况,便于社会公众理解。
(三)公开渠道与规范
1.公开平台: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确保公开渠道稳定可查。
2.格式规范:公开内容需采用 PDF 格式,标题统一为 “[单位名称] 2026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数据准确完整,无遮挡、缺漏项。
(四)责任落实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预算公开第一责任人,需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县财政局将对预算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柳林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