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站:
现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柳安发〔2020〕6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要求,按照省政府“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打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组织协调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李仲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冬冬 副局长
郝改俊 副局长
王海兵 副局长
高雪梅 副主任科员
成 员:薛美林 餐饮监督管理股股长
各基层站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股办公室,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薛美林同志兼任。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五、整治范围
以网络订餐、集体聚餐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社会餐饮单位为重点场所,以许可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场所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为重点环节,深入排査治理使用劣质原材料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被污染禁用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整治内容
(一)许可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期限等内容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培训档案。
(三)索证索票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四)加工过程控制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使用劣质原材料加工制作食品,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被污染禁用的食品,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场所设置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设置与经营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切配、烹饪、食品货架、清洁工具存放等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
(六)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毒记录是否如实规范填写。
(七)食品留样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集体聚餐,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
(八)添加剂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立即排查整治。
各基层站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分析本辖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实施方案,细化检查内容和整治标准、严格落实专项行动整治措施,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查严打。
各基层站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格整治措施,严肃追责问责。
对餐饮服务单位未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惩。
(四)及时收集,加强信息报送。
各基层站要确定专人每月5日、20日前分两次上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12月30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联 系 人:王姣姣
联系电话:15235834875
附件: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附件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人: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检查时间 | 带队领导 | 组成人员 | 检查单位 | 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 整改意见 | 整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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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于每月5日、20日前分两次上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 ||||||
注:2.请于12月30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 ||||||
读: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