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
为做好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现下拨给你乡(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电费补贴。现就资金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的资金为城市低保对象2020年10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及10月电费补贴,按照低保审核审批家庭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相关规定,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定救助金额,进行补差救助。
该项资金专款专用,要及时发放,不得代领、冒领,如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0年10月城市低保资金及电费补贴发放汇总表(点击下载)
柳林县民政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