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为进一步明确今年文化、旅游和文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要点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柳扫黑组发〔2020〕86号)、《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省文旅厅、省文物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吕文旅发〔2020〕86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 

  1、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为期三年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完胜。 

      2、科学统筹谋划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综治、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扫黄打非”、文化和旅游安全等工作紧密结合,对专项斗争总体谋划,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定期研究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查找问题、研究问题、部署工作。 

      二、进一步确定摸排重点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侵占强占国家公共文化场所进行有偿经营、干扰文化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的;三是在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干扰破坏文化和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的;四是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毒品情形的;五是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各类市场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六是在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行为的;七是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控制的“黑社”、“黑车”、“黑导”、“黑店”等行为;八是非法破坏文物,买卖、走私文物,盗挖古墓等黑恶行为;九是行业主管部门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十是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主动承担好在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日常监管,始终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综合运用突击检查、日常巡查、线上线下重点排查、“体检式暗访”、专项整治等方法手段,全面清查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非法演出、涉黄涉毒、“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乱点乱象,重点查处歌舞娱乐、游戏厅、网吧、旅游景区、旅行社、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农村文化市场等文化和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攻坚“打击文物犯罪行动”,加强对文物市场、古建筑、古墓葬的监管;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线索及文物犯罪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文旅行业优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宣传。借助公共文化场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旅行社(营业网点)、旅游景区等宣传阵地,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宣传、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提高专项斗争的群众知晓度,形成全行业参与、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创作文艺作品进行宣传。发挥自身文艺优势,大力创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积极组织送戏下乡以及专场演出等活动,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和知识。三是开展文物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向社会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的意义,进一步强化群众对文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让群众增强历史责任感,群防群治,牢牢守住文物安全的红线。 

    解读: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