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链接: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明确今年文化、旅游和文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要点任务,
一、进一步确定摸排重点:1.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侵占强占国家公共文化场所进行有偿经营、干扰文化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的;3.在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干扰破坏文化和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的;4.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毒品情形的;5.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各类市场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6.在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行为的;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控制的“黑社”、“黑车”、“黑导”、“黑店”等行为;8.非法破坏文物,买卖、走私文物,盗挖古墓等黑恶行为;9.行业主管部门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1.利用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宣传。2.通过创作文艺作品进行宣传3.开展文物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柳扫黑组发〔2020〕86号)、《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省文旅厅、省文物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吕文旅发〔202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