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柳林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1月5日
柳林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38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柳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快县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11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县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平台管理和运行;县级 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申请,实现高频审批事项、热门公共服务事项在手机移动端办理。11月底前,首批65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在全省范围内“一网通办”。
12 月底前,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好差评”评价体系;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的标准化应用。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大厅”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全面提升柳林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及“应上尽上”的要求,
县级六类行政权力事项要全部录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并填报齐全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材料样表、办理依据等36个要素信息。县政务服务部门要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压时限,实现申报材料减少30%,办理时限压缩50%,80%的事项可网上办。
责任单位:29个县直部门(附件1)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二)加快建设完善县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按照省市平台“统分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两个阶段建设
完善县级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第一阶段建设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公共服务应用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制发系统、“好差评”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安全防护系统、提升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第二阶段建设县级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县级政务服务旗舰店、“套餐式”服务系统、政务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政务服务网上社情民意调查分析系统等。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第一阶段2019年底前,第二阶段2020年底前。
(三)加快智慧大厅建设
优化实体大厅功能区设置,增派各类服务管理人员,配置双
屏互动帮办机、智能叫号机、一体化信息显示屏、窗口评价器等
设备,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服务、导引帮办服务、自助网
办服务、服务评价等功能,配置政务服务自助机等设备,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多样化便捷服务。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
优化便民政务服务网点空间布局,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村(社区)全民服务站点,实现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五)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对接
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住房公积金领取、社保、医保、房屋交易等业务办事系统对接到县级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并实时推送政务服务数据。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六)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创新应用
1. 按照国家有关电子证照工程标准规范,完成 10 个电子证照的规范化制发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烟草公司、县残联、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2. 根据国家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与全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县政务服务部门在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汇聚证照目录信息和照面信息,并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实时交换至省和国家平台。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29个县直部门(附件1)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七)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制发及应用
县政府服务部门统一使用省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完成申请赋码等印章制发工作。使用部门自行建设的用章系统或县级统一的电子证照制发系统开展电子印章应用。
责任单位:29个县直部门(附件1)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八)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首批 65 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连接到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并进一步精减环节、减材料,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实现全省域“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九)加快推进集成套餐式政务服务
以群众及企业办好一件事为目标,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号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办理、多证联发”的审批服务方式。先行推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一批集成套餐式服务上线。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十)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建设
将可在手机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教育、卫健、社保、公安、民政、公积金、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门便民服务事项,汇聚到“三晋通”在吕梁的地方频道“吕梁政务通”APP 上办理。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十一)加快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完善实体大厅及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APP 服务评价功能,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健全对政务服务监督、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和“好差评”结果运用机制。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十二)建立完善“一网通办”相关制度规范
1. 推行窗口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实体大厅服务行为、办事流程、管理监督、改进评价等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实现窗口服务“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 加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在线服务、基础支撑、信息共享、网络安全等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组,县长任 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承载“一网通办”工作任务的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刘继忠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晋生局长兼任副主任。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
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细化措施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
县政府将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政府“13710”重点督查事项,强化绩效考评,加大考核权重,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快、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附件:1. 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涉及的部门名单
2.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分解表
3. 柳林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方案
附件 1
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涉及的部门名单
发改局 财政局 能源局 林业局 人社局 水利局
教科局 编 办 工信局 民政局 公安局 交警队
住建局 卫健局 司法局 统计局 档案局 文旅局
交通局 应急局 税务局 气象局
生态环境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
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统战部(宗教局) 市场监管局
附件2
附件3
柳林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山西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吕梁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方案》部署要求,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延伸到乡镇、村(社区),推动就近办、异地办、随时办。现就完善我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功能,推进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优化便民服务网点空间布局,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基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入口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优势,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不断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2019年12月底前,实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管理模式
1. 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乡镇政府为群众办事服务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将基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平台办理,变多门办理为一门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纳入乡镇事业单位机构限额,主任可按副科级配备。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办理辖区内行政权为和公共服务事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
2. 村(社区)设立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作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延伸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一般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兼任,主要承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事项的代办、转报、协办职责,以及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等工作。
(二)统一建设规模
1. 保证场地需求。各乡镇、各村(社区)要整合现有各类实体服务大厅资源,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服务设施、党群组织活动阵地、民事调处阵地等场地,规范推进乡镇、村(社区)实体服务大厅建设。
2. 优化大厅功能布局。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要求,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健全“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规范,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3. 设立政务公开栏和便民信息查询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上墙内容应做到“六有”,即中心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便民服务大厅内各窗口要设置窗口显示牌、工作人员座牌,公示进驻部门、服务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信息等内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须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基层公开查询点,为办事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三)统一进驻事项
1. 全面梳理基层服务事项清单。梳理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对每个事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型、依据等)、办事指南信息(包括办理时限、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情况等)进行标准化梳理,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编码、统一规范、统一管理。要集中梳理一批村(社区)能够代办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媒体、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公开公示。
2.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坚持“便民利民、应进则进”的原则,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司法、民政、卫生计生、农业、工商、税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依申请办理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其他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再保留,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认真做好上级授权事项的办理工作,主动开展转报、代理等服务。对于其他依法由县级政府部门办理、乡镇有能力承接的事项,做到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将就业、医疗、交通、户籍、入学等涉及自然人、适合基层办理的县级民生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办理,提升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功能。
3. 打造村级代办服务平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标,严格执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环境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实行集中受理、代办和咨询,开展便民服务。同时根据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的能力和群众的需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
(四)统一网络平台
1. 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每一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将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库,并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引。村(社区)在所属乡镇服务频道中设置栏目,不再单独建设服务站点。
2. 推进乡镇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坚持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推动村(社区)、乡镇与省、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省、市、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同城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力争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跑一次”“一次也不跑”。
(五)统一运行规范
1. 建立全科政务服务新模式。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全科政务服务机制,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实现“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所有办件申请,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流转,实现受审分离,后台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优化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
2. 健全完善镇村代办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帮办、代办、协办服务,加快完善便民服务网络,为特殊人群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不间断的业务咨询、政策辅导、办事指引等协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采用智能化终端,提供更加便捷的自助服务。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各类事项办理逐步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
3.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规范机构运行、评议服务质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等方面的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切实规范服务行为、落实服务责任,促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便民服务机构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六)加强队伍建设
1. 选优配强服务人员。把服务大厅窗口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各乡镇要严格标准,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实”的人员到窗口工作。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根据窗口需要,配备综合受理岗位人员,从事引导咨询和综合受理工作。延伸派驻机构从事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从事帮办、预审、后台审批和服务工作。确保窗口不空岗,工作不脱节。
2. 加强指导培训。围绕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与时俱进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和业务水平。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延伸派出部门要及时搞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咨询一次告知清楚、事务一次办理了结、服务一次到位满意的“一次办好”运行机制。
3. 加强人员管理。各入驻窗口人员实行由派出部门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双重管理,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为主。确保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入驻窗口人员的效能考评,结果作为派出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和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工作,要明确专人、成立专班,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决策机制,认真研究解决便民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从办公场所、人员力量、事项进驻、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落实。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列入放管服专项督查和考核重点内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不间断、不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向社会公开。对组织不力、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等情况,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推广,体现成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立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工作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党务政务公开栏、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办事内容,提高用户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