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柳林县2020年度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柳林县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清洁取暖办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减少大气污染为根本,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提高清洁供暖覆盖率,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动全县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原则,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情况,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原则,采取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清洁煤、地热能、水煤浆、甲醇等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推动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 

  (二)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要统筹清洁取暖改造和“双清零”行动,避免出现“未立先破”现象。 

  (三)坚持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综合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对照《吕梁市清洁取暖实施试点方案》三年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完善和稳步扩展,吕梁市周边区李家湾乡、县城周边区为重点,协调推进气源便捷的乡镇和农村清洁取暖,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到2021年取暖结束前,全县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目标。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改造。积极推进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2020年全县城区集中供热改造面积为24.8万㎡,农村地区集中供热改造任务为4037户(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在气源便捷、居住相对集中的乡(镇)及干线公路沿线乡(镇)农村区域,通过天然气管网管延伸,实施“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2020年完成煤改气任务300户(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稳妥推进“煤改电”工程。优先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的柳林镇、穆村镇部分村,综合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承受能力等因素,积极推进“煤改电”工程。2020年完成“煤改电”300户(责任单位:县能源局)。 

  (四)积极探索开展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在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无法实施的城区及周边区域,积极探索开展地源热能、“以醇代煤”清洁取暖,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能源局)。 

  (五)全面实施洁净煤替代散煤。对全县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地区清洁煤供应全覆盖,推广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示范工程。2020年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完成任务5000户(责任单位:县能源局)。 

  (六)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把节约能源贯穿于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鼓励农村区域房屋进行建筑节能改造。2020年全县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7117㎡,其中城镇9127㎡,农村17990㎡(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七)全面完成集中供热燃煤供应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到2020年底前,全县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以上供热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所有锅炉完成低氮改造。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实现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吕梁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成立了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能源局、住建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统计局、地电公司、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柳林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 

  五、补贴政策 

  (一)“煤改气”供热改造 

  按照《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1)》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煤改气”“煤改电”“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清洁取暖改造途径的补贴政策。 

  1.煤改气费用以个户面积120平方米为基准测算,户均费用9000元。其中政府补贴6500元,包括户外采暖设备、燃气表、报警器及联动切断阀、不锈钢波纹管及庭院的管网,统一由经营企业提供并安装,户内采暖系统的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居民承担2500元,包括用于炊事的燃气灶具一套、燃气表及配套的安全切断阀、报警器及管网。 

  2.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采暖季燃气居民用气价格不执行阶梯气价。每户居民每个采暖季给予1元/m3的补贴,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负担。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1.电网改造资金,每户2万元,由市、县两级政府与电网公司三家筹集,其中市、县两级政府共补贴总投资的30%,电网公司负责总投资的70%。 

  2.居民“煤改电”用电取暖设备费用,以个户面积120平方米的基准测算,改造费用每户补贴不超1万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3.对“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按2600千瓦时/月,用电价格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此外,按照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用电费用最高不超过2000元,取暖季不超13000千瓦时测算,运行费用按0.15元/千瓦时进行补贴。 

  (三)“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 

  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农村山区洁净煤推广项目”要求,我县2020年度需完成任务5000户,以个户面积90平方米的基准测算,市、县财政对“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项目每户1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包括炉灶设备及安装,其余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四)大力推广清洁取暖示范点建设 

  1.结合我县地热资源丰富的实际,积极推广地源热取暖项目,按照取暖不取水的原则,在城乡学校、厂矿企业和人口密集的农村建设集中供暖、制冷项目。 

  2.根据城乡结合部人群密集,供热、改气、改电等相对困难且污染相对集中的区域,试行推广以醇代煤,清洁取暖示范工作。 

  3.对推广清洁取暖示范工作补贴政策可参照“煤改电”、“煤改气”政策执行。 

  六、稳步推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和解决清洁采暖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早安排,抓紧组织实施,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工作责任 

  冬季清洁取暖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县清洁取暖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能源局:负责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负责协调电力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和电源保障工作;负责“煤改电”、“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煤改醇、地热能利用等项目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优质民用煤供应和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集中供热、煤改气改造工作,负责做好既有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及确村确户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发改局:负责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煤改气气价政策以及集中供热的采暖价格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优质民用煤、醇基燃料价格调查等相关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负责筹措和拨付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负责督促企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做好燃气、设备、甲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及环境监管工作。 

  工信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焦炉煤气保供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工作;协调煤层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工作;负责对优质民用煤、甲醇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优质民用煤、甲醇油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指导落实生物质能清洁取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负责做好电源保障的具体工作。 

  各乡(镇):负责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的确村确户工作,做好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村的协调工作。 

  (三)搞好服务保障 

  为服务于全县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和清洁煤供应相关工作,结合其他县市工作实践经验,组建“县清洁取暖便民服务中心”,围绕便民、利民、亲民、爱民的宗旨,推行“一条龙”“窗口式”24小时服务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 

  (四)加大政策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宣传清洁取暖效益,提高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让清洁取暖的各项利民政策、安全过冬常识家喻户晓,为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安全管理 

  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清洁取暖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要建立各种路径清洁取暖的常巡查制度,加强对村级安全巡查,明确巡查人员及其职责,深入村庄、家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清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六)强化监督考核 

  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种路径的清洁取暖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乡(镇)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标准,精心安排,责任到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解读:柳林县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