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清洁取暖办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减少大气污染为根本,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提高清洁供暖覆盖率,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动全县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
(三)坚持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对照《吕梁市清洁取暖实施试点方案》三年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完善和稳步扩展,吕梁市周边区李家湾乡、县城周边区为重点,协调推进气源便捷的乡镇和农村清洁取暖,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到2021年取暖结束前,全县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目标。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改造。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稳妥推进“煤改电”工程。
(四)积极探索开展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
(五)全面实施洁净煤替代散煤。
(六)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七)全面完成集中供热燃煤供应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成立了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能源局、住建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统计局、地电公司、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柳林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
五、补贴政策
(一)“煤改气”供热改造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三)“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
(四)大力推广清洁取暖示范点建设
六、稳步推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工作责任
(三)搞好服务保障
(四)加大政策宣传
(五)强化安全管理
(六)强化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