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柳林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柳林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安排。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以深化农村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抓手,以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健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为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做到制度政策到位、组织责任落实到位,县、乡镇工作方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建立覆盖到县、乡镇、村的路长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设立三级路长
县政府县长担任县总路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乡镇长担任乡级路长,村级路长由所涉村村支书和村委主任担任,做到县、乡、村路长管理责任全覆盖。
(二)路长职责
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1.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县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以及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县级、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2.县级路长:为辖区内县级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的负责人,由县政府分管公路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县道公路沿线的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总路长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负责乡镇、村路长履职考核工作,完成总路长安排的其他事项。
3.乡镇路长:为辖区内乡道的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应急管理的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乡级道路沿线的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处理;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配合农业农村局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路产路权监管保护;督导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并进行考核。
4.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的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应急管理工作,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村道的管理、养护、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及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的开展,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三)路长办公室职责
1.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交通运输局的副科级以上领导,以及交通综合执法队、公路养护中心、公路管理股、综合规划股等相关业务股室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县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负责乡镇路长履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县级路长汇报有关情况。
2.乡镇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主任由乡镇分管公路交通的副职兼任,保证路长制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主要职责:乡镇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乡镇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核查考核等机制;协调落实乡镇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及部署,受理投诉举报;开展巡查督查,并督促和指导村级路长工作。
(四)“三员”职责
1.县级设路政员,由县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人员兼任。
主要职责:路政员是农村公路的执法主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路政执法,及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保护路产路权。
2.乡镇设监管员,由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乡村道路监管员。
主要职责:监管员是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在乡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协助公路执法机构进行查处。
3.村设护路员,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并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优先向贫困户农民倾斜,提高困难群众的参与度与受益面。
主要职责:护路员是农村公路保护的重要补充。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予以查处;对发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构造物问题,要及时报告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单位进行修复。
(五)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县交通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县道、乡道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在报批公路建设规划时,对国土三调和林保规划系统数据向国土及林业部门函询,保持数据的统一和吻合。会同县治超办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公路治超限载工作;做好全县“路长制”推动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督促交警大队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等行为;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及时通报县交通局。
县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监督管理“路长制”资金的专项管理,严格审定用款计划和开支标准。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
县住建局: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协助公路建设国土审批。配合相关单位整治公路控制区内违章建筑、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及治理农村及城市道路控制区占路以及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抓好沿路沿线秸秆禁烧工作;配合交通执法大队加大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并劝导群众不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对违反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宅进行监管。
县水利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
县林业局:对交通部门公路建设规划涉及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数据的审核,并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和临时占用林地许可意见书,严守生态红线,做到不占用或少占用生态公益林、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各类保护小区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等林地;加强依法使用林地的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审批指导工作;查处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做好公路通道绿化建设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协助做好公路建设初设、工可、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排入公路控制区工业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县、乡镇、村交通道路管理机构或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
(二)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强公路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注重预防性养护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要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
(三)加强路域环境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公路两侧“脏乱差”黑点,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管理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五)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在县道、乡道、村道两侧的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的名称常线规模标准、路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牌制作标准见附件2)。
(六)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
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遇到地震灾害以及暴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县、乡路长组织沿线机关、厂矿、群众进行抢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成立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县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路长责任体系,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建档立卡,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确定各级路长责任范围,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县、乡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在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档立卡情况由县级路长办公室报市级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
(三)推进信息云平台,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农村公路路基、路面、交通基础设施等数据,完成路况信息及时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鼓励护路员和社会公众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报告病害及路况信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四)积极筹措资金,严格督查考核。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需要。从2020年开始,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推动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对路长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 1
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县级)
序号 | 行政 区划 | 县级路长信息 | ||||||||||||||||||||||||
市 | 县 | 总路长 | 县级路长 | 县路长办公室 主任 | 县路长办公室副主任 | 路政员 | 其他成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手机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手机 | |||
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乡级)
序号 | 行政区划 | 乡级路长信息 | |||||||||||||||||||||
市 | 县 | 乡镇 | 乡级路长 | 乡路长办公室主任 | 路长办公室副主任 | 监管员 | 其他成员 |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 电话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 电话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 电话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手 机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手 机 | ||||
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村级)
序号 | 行政区划 | 村级路长信息 | ||||||||||||||
市 | 县 | 乡镇 | 村 | 村级路长 | 护路员 | 其他成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 电话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手机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手机 | |||||
路长制责任路线登记表(县级)
序号 | 行政区划 | 路政员 | 责任路线信息 | ||||||||
市 | 县 | 姓名 | 路线编号 | 路线名称 | 起止点桩号 | 起止点名称 | 里程 | 备注 | |||
起点 桩号 | 止点 桩号 | 起点 名称 | 止点 名称 | ||||||||
路长制责任路线登记表(乡级)
序号 | 行政区划 | 监管员 | 责任路线信息 | |||||||||
市 | 县 | 乡镇 | 姓名 | 路线编号 | 路线名称 | 起止点桩号 | 起止点名称 | 里程 | 备注 | |||
起点 桩号 | 止点 桩号 | 起点 名称 | 止点 名称 | |||||||||
路长制责任路线登记表(村级)
序号 | 行政区划 | 护路员 | 责任路线信息 | ||||||||||
市 | 县 | 乡镇 | 村 | 姓名 | 路线编号 | 路线名称 | 起止点桩号 | 起止点名称 | 里程 | 备注 | |||
起点 桩号 | 止点 桩号 | 起点 名称 | 止点 名称 | ||||||||||
注:路长制登记信息于 2020 年 6 月 30 前通过山西省农村公路综合信息服务云平台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管理处。
附件2
路长公示牌设置标准
一、路长公示牌
路长公示牌的设置分为县道和乡村道两类。旅游公路路长公示牌设计可结合《山西省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全域旅游公路标志信息指引体系设计技术指南》和地域文化特色,依实际情况自行设计,也可参考以下标准。
(一)县道路长公示牌:①蓝底白字,宽 1600mm,高 1000mm。②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加粗,标题字高 60mm,职责内容字高 25mm,其余字高 30mm;二维码尺寸 215mm*215mm。③设置在路线起点,并在途经重要建制村附近增设。具体样式见图 1。
(二)乡村道路长公示牌:①蓝底白字,宽 1200mm,高 750mm。②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加粗,标题字高 40mm,其余字高 20mm;二维码尺寸 140mm*140mm。③设置在路线起点。具体样式见图 2。
(三)路长制公示牌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板面应采用耐候型涂料涂敷制作;表面无裂缝或其他缺陷,边缘整齐、光滑。
(四)县道路长公示牌采用路侧双柱式支撑方式;乡道、村道路长公示牌采用路侧单柱式支撑方式;标志底板使用铝合金板,厚度不小于 1.5mm;公示牌立柱、横梁等可采用钢管、H 型钢、槽钢及钢筋混泥土等材料制作,选取时应考虑技术性和经济性,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公示牌应设置混凝土基础。公示牌设置宜在路线直线路段前进方向右侧,面板平行于路线前进方向,不侵占道路限界。
二、有关要求
(一)公示牌上的信息要准确完整,如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通知路长办公室备案,于 10 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并更新公示牌信息。
(二)公示牌设立完成后,现有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可不再保留。
附件3
柳林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惠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贾殿林 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文奇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贾四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艾永成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晋生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马春明 县财政局局长
梁志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陈永亮 县水利局局长
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伟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
高治安 县林业局局长
康志跃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贺兴龙 县工信局局长
张青年 县卫健体局局长
刘海洪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 亮 县能源局局长
刘喜生 县司法局局长
冯黎明 县环卫中心主任
附件4
柳林县总路长、县级路长、县级路长办公室、乡级路长、乡级路长办公室名单
一、县总路长
总路长:刘惠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二、县级路长
县级路长:贾殿林 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三、县级路长制办公室
县级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主 任:贾殿林(兼)
副主任:贾四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
成 员:县交通运输局副科级以上领导。
四、乡级路长
柳 林镇乡级路长:白素国 镇政府镇长
穆 村镇乡级路长:贺世平 镇政府镇长
薛 村镇乡级路长:王耀辉 镇政府镇长
孟 门镇乡级路长:李国兵 镇政府镇长
三 交镇乡级路长:穆彦生 镇政府镇长
留 誉镇乡级路长:薛晓峰 镇政府镇长
庄 上镇乡级路长:王 琰 镇政府镇长
成家庄镇乡级路长:孔 尧 镇政府镇长
王家沟乡乡级路长:马彦荣 乡政府乡长
李家湾乡乡级路长:张 勇 乡政府乡长
石 西乡乡级路长:王利荣 乡政府乡长
高家沟乡乡级路长:王 政 乡政府乡长
金家庄乡乡级路长:刘巨珍 乡政府乡长
贾家垣乡乡级路长:刘永军 乡政府乡长
陈家湾乡乡级路长:王卫国 乡政府乡长
五、乡级路长办公室
乡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各乡镇。
主 任: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各乡镇政府分管交通负责人
成 员:乡镇政府直属站所有关人员